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对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9-1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5-28

办理结果:部分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增设舞蹈教师岗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舞蹈进校园”是艺术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您关于在中小学增设舞蹈教师岗位的建议很有现实意义,对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很有启发。

  一、关于在中小学增设舞蹈教师岗位的建议

    根据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教育系统要按照“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从完善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的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合理确定岗位总量,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并执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按照《上海市普教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比例的标准(试行)》的规定,中小学教师的岗位设置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由学校按照教育教学实际需要设置岗位,但不能突破编制总数。本区中小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教学需求,可以开设舞蹈课程,并在编制总量和岗位设置比例内合理设置舞蹈教师岗位。

  二、关于开展“舞蹈进校园”工作

    区教育局将引导鼓励各校推进人才柔性流动项目,运用人才柔性流动项目补充舞蹈师资,深化学校特色课程建设,促进学校发展。主要采取学校推荐和教育局审核相结合的办法,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以智力服务为目的,聘请市区各级各类舞蹈专家到学校任教、兼职,带教青年教师,并由学校与受聘对象签订工作协议。让“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成为“舞蹈进校园”发展的新方向。

  区教育局始终坚持“五育并举”,全面落实“三全育人”,不断完善学校教师配备,积极汇集各方优质资源,将学生美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嘉定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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