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对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9-10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5-28

办理结果:全部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说,诸多校外培训机构中,不乏有一些优质机构,但确实也有不少校外培训机构质量堪忧,存在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增加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的现象,甚至有的培训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规办学,在资金、场所、师资及教学质量等方面存在严重隐患。

一、关于完善部门联动协作机制的建议

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发挥规范和整治教育培训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落实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工作。加强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嘉定公安分局、区信访办等多部门联动,定期通报联动整治工作情况。将街镇部门联动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体系,推进各街镇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推广嘉定工业区整治工作经验,开展“现场观摩”,推进多方联动出实效。

二、关于完善机构准入审批机制的建议

区教育局将强化审批服务,依据“一标准两办法”,研究制定《嘉定区民办培训机构办事指南》,充分利用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和服务平台规范审批流程,严格落实线上线下审批制度。对合法要件齐全的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暗访巡查,确认无违规办学行为后,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现场审查,重点审查师资、办学场所、安全管理等关键要素,对符合办学条件的,准予办学许可,严格做到“合格一家,审批一家”。

三、关于完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机制的建议

区教育局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及节假日期间的巡查,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督导室等部门加强监督,在年度检查、专项检查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一步畅通网络和电话等举报通道,专人负责受理,接受市民对机构违法违规事项的举报。同时,指导街镇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发动村居委、办学干部等,及时发现无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和有资质机构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做到对区域全覆盖、对办学资质与办学过程全关注、对动态变化情况全跟踪。

四、关于完善各类问题处理机制的建议

区教育局将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嘉定公安分局等部门,发挥综合执法组、维稳组、宣传组等小组职责, 全面实行黑白名单管理、加强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完善问题处理机制。同时,结合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探索建立民办培训机构信用档案,对存在未进行年检、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擅自设立教学点、超范围办学、收费退费违反规定、未开具发票、违规聘用教师员工等失信行为的,对机构及其法人、负责人进行失信认定和惩戒,将失信名单信息纳入上海市信用系统及平台。

同时,我们应该客观地认识到培训机构所起到的正向作用,绝大部分的培训机构是能做到合规办学、诚信办学的,对学校教育起到了有益的补充,满足了有关群体进修提升的需求,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规范教育培训市场,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嘉定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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