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部分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推进智能新风净化系统进校园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综合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卫健委等部门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说,近年来,空气污染对人体的伤害越来越受到市民的关注,人们对是否在教室内安装新风净化系统也各执己见。我们认为,对于空气净化设备进学校这项工作还需要立足于实际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和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措施。
目前,市教委等相关部门围绕空气净化设备进教室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问题还在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一是由市环保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对未来本市空气污染发展趋势进行系统的评估,为空气净化设备进教室提供必要性方面的依据;二是由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小学教室的实际情况,会同市教委共同研究空气净化设备的使用标准和要求,提供可行性方面的基础。
如果经研究认为在教室安装空气净化设备确实必要、可行,市政府相关部门将出台文件,区教育、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将严格执行,在全区各中小学分期分批予以实施。同时,区教育局将继续配合市教委等部门进行深入研究,全面推行新风进校园项目。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嘉定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建议。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