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采纳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嘉定区精神残疾人养护机构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资源配置
根据上级部署,区民政局积极开展认知症床位建设,目前已经建成132张,开始逐步收住患有认知症的老人。今年还将建设90张认知症床位,进一步满足社会的需求。同时,区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落实养护机构内配备专业匹配的医疗团队和医务人员,为失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
二、完善服务体系
区卫生健康委2018年印发了《嘉定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服务工作指南》,明确家庭医生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签约服务主体,主要负责签约患者的基本医疗、健康管理,明确了服务对象、流程及绩效考核等项目,提供建立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优先预约转诊开具延伸处方、提供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及指导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等。目前我区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进一步开展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发放服药工作,大大减轻了精神患者家庭的医疗负担。另外,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嘉定区残疾人签约服务工作指南》,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残疾人相关的基本医疗、社区康复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融合,通过健康体检、健康评估、健康指导,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建立以家庭医生团队为主体的残疾人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具体提出了针对残疾人的健康体检、康复计划、送医送药及心理疏导等服务。通过以上措施,大大提高了精神病患者、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医疗服务感受度和满意度。
三、建设医疗联合体
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将与全区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组建区域精神卫生专科型医疗联合体,在医联体内探索构建精障患者双向转诊和快速转介机制。通过优化社区服务团队定点指导和对口帮扶等方式,促进精神康复理念和技术下沉到社区和基层,协助基层精神障碍康复机构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医疗与康复相结合的全程服务模式,推动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以此缓解我区精神科床位供需矛盾问题,将专科床位真正留给有需要的患者,促进稳定精障患者社区回归。
四、引入社会化运作模式
依据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规定,老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当依照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目前我区养老机构不具备照护精神患者老人的条件,暂不收住精神患者老年人。区卫生健康委为缓解区域内精神卫生资源不足的情况,积极探索多种模式,除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建设外,还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体系建设。目前,已有一家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拟在我区设立一家精神病专科医院。
五、贯彻落实相关政策
我区已出台《嘉定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机构养护工作实施意见》,对新建或依托原有养老机构改(扩、迁)建专门为本区持证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的养护机构进行补贴,减轻残疾人家庭养护的压力。在配合做好市残联60岁以下精神、智力残疾人集中养护机构全市统筹布点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民办精神残疾人专业养护机构的建设,努力满足精神残疾人的养护需求。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也对我们在办理建议过程中的不足之处表示歉意。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24日
联系人姓名:陈立权 联系电话:69530176
承办单位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塔城路264号 邮政编码:20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