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体育产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体育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自国发46号文出台以来,各省市也出台了相关的文件,2018年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本市体育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中,也提出了对体育企业加强财税和金融支撑,落实土地和人才保障。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一些问题,在文件中也明确指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合作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土地兴办体育产业”。目前如南翔的翔立方、企民星羽球俱乐部等企业确实遇到因土地性质和用房用途的问题,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活动的证件。为此,我局也多次向市体育局反映类似情况。由于该项工作牵涉规土、工商、税务、市场管理等多部门,因此解决该问题需要多部门联动。为了更好地支持体育产业的发展,我局也将提请区政府,联合多部门,成立体育产业联席会。但是,有些领域涉及市管及国管条线,如税务、供电等,其相关政策调整较为复杂。为此,在市体育局产业处在我区调研体育产业工作时,我们也向其提出了相关工作的难点和瓶颈。对此,市体育局领导也表示赞同,并会向上级部门反应。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同时也希望得到各部门的支持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
2019年 3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