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体育局对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19-04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19-03-27

嘉定区妇女联合会:

 陈静委员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场所设立和普及标准化母婴室,彰显我区城市文明程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标准化的母婴室建设,是城市文明的亮点体现。上海市卫计委曾于2018年6月22日联合多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市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体育局负责指导督促体育场馆、体育中心建设标准化母婴室。

同时,发文明确推进建设母婴室的标准:一是经常有母婴逗留,二是建筑面积超过1万㎡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

嘉定市民健身中心(老体育馆)建筑面积37640㎡,嘉定体育馆建筑面积37490㎡,嘉定体育场建筑面积22000㎡,均超过1万㎡,但日客流量均不超3000人。从场馆日常开放中了解到:母婴并不多见。

 因此,我们认为该三处场馆,暂不具安置标准化母婴室的必要性。体育局将持续关注母婴人群在该三处场馆的活动情况,日后确有需求,将配合相关部门按要求建设标准化母婴室。

 

 

                            2019年 3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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