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戴东传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居住证管理流程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居住证管理流程的建议”,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
经与会办单位区公安分局沟通,我们对于您提出的“设立提供预审材料的窗口,提高效率”“免去单位人事全程陪同办理,改用单位证明信”“网上信息更新要及时”“实现分类管理,可否适当放宽办理居住证的时间间隔要求”四方面进行认真研究与办理。
上海市现行的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制度均是由上海市政府制定。本局与区公安分局都是该制度的严格执行者。居住证由来沪人员自行申请办理,居住证积分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
一、关于设立提供预审材料的窗口,提高效率的建议
居住证办理方面,2018年1月1日,本市开始实施新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及合法居住证明材料,材料清楚、手续简便。市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咨询和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一是全市通办。其中我区共设置了18个居住证受理点,来沪人员可以到市内任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二是网上办理。来沪人员可以通过登录“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在“业务办理—上海户政—居住证办理”模块提交申请,并将相关申办材料拍照上传,就可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新办业务。三是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一网通办”正在积极推进中,建设完成后可以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居住证业务。四是咨询热线。本市专门设置了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的咨询热线(962222),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
居住证积分办理方面,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和服务对象的办事便利度,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已于2018年启动开发了人才引进相关事项“一网通办”操作系统,通过该系统,企业可实现网上预审、网上预约办理、数据共享等功能,利用网上经办平台,提供不见面审核,大幅度减少企业往返跑次数。目前该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下一步,市局将在开发人才引进“一网通办”系统的经验基础上,着手开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一网通办”操作系统,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实现网上预审、网上材料递交审核、深入落实“只跑一次、一次办成”的政务便捷化工作要求。同时,上海人社官网(www.12333sh.gov.cn)12333智询通、12333电话咨询平台都可提供政策咨询。随着本市行政审批事项减半、百姓办事时限减半的“双减半”工作和“一网通办”业务平台的全面推进,我们将通过高质量的线上大数据平台建设和高标准的线下服务效能建设来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业务办理目标。
二、关于免去单位人事全程陪同办理,改用单位证明信的建议
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17年1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公布)相关规定: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持证人所在单位不需要陪同办理。
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规〔2017〕43号)相关规定: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办法》《实施细则》都对申报主体进行了明确:是由持证人所在单位进行申报,持证申办人完全不需要一起前往办理。
三、关于网上信息更新要及时的建议
这个建议非常好。随着“一网通办”系统开发的不断完善,数据更新的及时性尤为重要。目前,市民可以通过“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查询居住证办理进度。但是,由于居住证和居住证积分不在同一平台系统中,来沪人员在办理好居住证后,公安局要将制证数据从公安部门的居住证系统导入到人社部门的积分系统,完成倒库后,居住证积分系统后台才能看到申请人的信息,所以需要2—3个工作日的等待时间。社保信息也是因为不同系统倒库时间的问题,造成了延迟。随着技术的发展,今后为了更进一步实现“数据跑路”,本市正在全力实现电子证照库和大数据共享建设工程,打破部门数据壁垒,提高服务效能,解决服务对象多部门往返跑的问题。
四、关于实现分类管理,可否适当放宽办理居住证的时间间隔要求的建议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该规定与《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中要求的签注时间一致。为方便来沪人员办理签注,上海市公安局在2015年就推出了居住证自动签注的便民措施,如果持证人的居住信息等未发生变化,符合签注条件,持证人就无需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有效期限自动顺延一年,并通过持证人手机发送提醒短信,持证人如需更新卡面有效期可到就近任一居住证受理点办理,无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规〔2017〕43号)相关规定:持证人积分有效期与《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一致。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以及对本区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竭诚欢迎您继续为人才工作献计献策。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