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9-00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5-15


办理结果:全部采纳

 

韩敏、齐秋生、吴少聪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障实习生权益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实习生作为学籍在校的特殊劳动主体,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其实习期间的个人权益不属于劳动法所管辖的范畴内。当出现实习生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时,往往难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收到提案后,我们高度重视,联合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研讨,就提案反映的问题和现象明确工作措施,并指定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关领导专门牵头负责跟踪督导进展情况。

一、全面排摸、掌握实情

自3月以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全区使用实习生较多的企业进行专项排摸,共排查企业2400余家,全面掌握了全区使用实习生的基本情况。

二、法律宣传、加强引导

在排查的同时,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法律文件送到企业一线,围绕协议签订、人数比例、报酬支付等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广泛宣传。自3月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3100余份。由于实习生仍是在校学生,缺乏工作经验和社会经历,对违法行为的辨别和处理能力远不及有经验的工作者,对侵权行为发生后的应激反应和心理承受能力也未及成熟。区教育局针对区域内学校情况,不断加强引导和教育,切实提高学生们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进入实习环境后建立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心理建设,勇于对侵权行为说不,做到及时与相关责任人联系沟通,建立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自觉意识和正确方法。

三、部门联动、督促整改

实习生的权益保障工作并不是单个部门可以一力完成的,需要相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共同来研究制定、稳妥推进、有力实施在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制度保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营造让实习生安心、安全、安定的制度保障环境和学习工作环境。对于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使用实习生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于存在违法行为的,督促单位及时整改。区教育局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督促校方对实习单位进行考察和评估,了解实习生的工作内容、强度以及相关安全保障情况,并监督实习单位做好对学生人身安全的培训和保障工作,包括实习前的工作和住宿地的安全培训等。

四、联合单位、专题座谈

4月29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区教育局、大众工业学校召开了实习生权益保障专题座谈会,全区25家学校、银行、医院、企业等使用实习生较多的代表单位参加座谈。会上,区教育局成职教科从制度保障、跟踪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介绍了教育部门实习生权益保障的措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详细解读了实习生权益保障的具体法律规定。

五、下步工作计划

每年临近毕业季,大量大中院校学生都会走出校门、走进企业开展实习活动。维护实习生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区教育局将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强日常交流与协作,共同维护实习生权益。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服务对象的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其积极主动营造良好的依法用工、规范经营的氛围,夯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思想意识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力度,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格依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的单位,督促及时整改并给予相应处理处罚。三是畅通举报投诉和突发事件处置渠道,对相关单位侵害实习生合法权益的个案或突发事件,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上海市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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