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盛、陈冬梅、徐慧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村民住房更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政策体系,引导村宅更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同时也为有效解决我区农村村民建房突出矛盾,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区领导牵头下,我局会同区农委、建管委等部门,根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07年市政府第71号令)、([2010]市政府令第52号修正)的精神,结合我区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村民建房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嘉定区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更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同时为引导村民有序的进行村庄更新,对乡村风貌进行控制指引,出台了《嘉定区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建筑设计指引》、《嘉定区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更新建筑设计方案》,对村落及民居的建设与控制提出了相关要求。
二、坚持规划先行,加强项目建设
我区2014年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了全区村庄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于2015年获得审批,2018年6月对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及优化调整,规划至2035年,全区143个行政村中规划保留57个行政村。在村庄布点规划的基础上,我区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挖掘乡村文化、风貌、自然肌理等要素,加快推进57个保留村村庄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根据村庄规划需求,按照《嘉定区美丽乡村大配套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嘉定区美丽乡村村庄改造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嘉定区村庄道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区积极整合各条线、各方面项目资源,不断加大区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全面聚焦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改善村容村貌。
三、加大宣传引导,导入社会资本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拓展农民增收途径,盘活村级集体经济资产,加大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可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模式,政府保障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安排建设内容和资金;挖掘村庄文化资源,引入国资企业等社会资本发展民宿等休闲农业项目,进行市场化运作,由社会资本负责项目策划、招商和运营,增强村级经济造血功能,调动村民积极性,不断提高村民参与度。目前,安亭镇向阳村和华亭镇乡悦华亭项目正在进行相关试点工作。
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