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嘉定“职工家园”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租赁住房的建设推进。根据《上海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规划土地管理细则》等,我区已在区域内就业集聚、职住矛盾突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以及商业办公设施明显过剩的区域进行了筛选,加大该区域内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2018年我区实际完成新增房源23395套(间),代理经租10125套(间),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租赁住房指标。2019年我区租赁租房指标为完成11750套(间),代理经租11813套(间)。
二、完善租赁住房项目生活配套。根据区规土局的会办意见,租赁房地块内计容面积的10%可以作为租赁房配套面积,重点建设物业服务用房、运动场地、养育托管点、文化活动室、生活服务点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给水泵站、燃气调压站、小型垃圾压缩站等市政设施,同时可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引导设置社区食堂、便利店、洗衣房等经营性服务设施,以满足住户的日常生活需求。
三、多渠道并举,推动存量房屋转化。除新建及配建用地外,我们还将重点推进存量房屋改建和转化租赁房屋工作,具体工作措施如下:一是会同规土、建委、消防、环保等单位制定《嘉定区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和转化租赁住房操作口径》,在外来产业技术工人和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推进工业厂房、仓储等非居住类型的现有存量房屋改建和转化,具体目标为全年完成非居住存量房屋转租赁住房5000套(间);二是推进已转化项目改建、装修、运营工作。在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审批验收后,及时组织区住房租赁工作推进小组开展联合验收,并出具联合验收意见,推动租赁住房尽快推入运营;三是加强租赁住房管理。我局将督促租赁住房产权人向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进行租赁备案,并通过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房源,对已运营的租赁住房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将租赁住房管理纳入综合管理和社区网格化管理,确保项目安全、有序运行。通过上述一系列工作措施,创建具有嘉定特色的“职工家园”,为外来产业技术工人生活提供良好的居住条件。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