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全部采纳
赵志杰、何一峰、张爱国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未雨绸缪,关注电梯安全”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电梯作为直接、高效的特种设备,已经成为楼宇经济和楼宇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电梯安全运行将直接影响到市民的日常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嘉定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不断探索工作模式,建立有效监督管理机制,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不断加大电梯安全监管力度,努力提升电梯安全运行水平。
一、主动承接、先行先试,积极推进智慧电梯建设试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主动承接、先行先试,积极推进智慧电梯建设试点工作。
经市局批复同意《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梯智能化监管试点工作的请示》后,我局及时制定《嘉定区电梯智能化监管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加装电梯远程监测装置、建立微信公众监督服务系统、建设区电梯应急分平台,以及构建电梯使用和维保管理新模式四项工作作为试点的主要内容,并细化时间节点,制定试点工作任务计划表。
自去年11月份开始试点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召开物业公司、电梯维保单位试点工作推进会。市市场监管局朱明副局长先后两次赴嘉定区调研电梯智能化监管试点情况,区领导高度重视,陆祖芳副区长两次陪同调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市场监管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多方的协同配合、共同努力下,智慧电梯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截止目前,我区累计签约电梯(含合同预约数)4000余台,其中,已完成安装并正式上线运行1800余台。完成120台电梯微信小程序的张贴调试工作。完成区内120家电梯维保单位维保备案和运行试点。据统计,完成困人救援451次,故障报修2128次,实现无纸化维保工单15456张。同时,区级电梯应急分平台也在有序建设中。
二、法律法规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责任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有关章节中也有明确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管理,承担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与节能主体责任。在实际管理中,有使用单位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情形,虽有合同或协议约定,但第一责任人还是使用单位,而物业公司则承担日常管理的责任。
针对居民住宅电梯,《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业主是建筑物附属电梯的所有权人,依法承担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应义务,并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第二十条规定: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电梯安全管理义务,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电梯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的,受托方为使用管理单位,即物业服务企业是使用单位,是第一责任人,承担日常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严监管、重处罚,不断加大电梯维保监管和处罚力度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电梯安全工作,而电梯维保质量的高低又直接影响电梯的运行安全。我局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定期开展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评价,重点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运行良好、资源条件是否持续满足、维保工作质量是否落实到位,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通报。二是积极开展“双随机”检查。每年制定一定数量的电梯维保单位列入双随机检查目录中,通过双随机,避免定性思维,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提高工作质量。三是有效开展电梯现场维保质量督查。由业务科室牵头,检验机构和电梯制造单位相关人员作为技术支撑,组成督查小组。重点查电梯维保记录与维保现场质量是否一致,查维保单位是否有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维保业务的维保行为等。对在督查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电梯维保单位该约谈的约谈,该立案的立案,坚决做到从重从速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四、积极探索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后续资金落实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15—2016年我局完成49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市政府实事项目。2017年,我局又把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作为一项民生工作来做,完成安全评估29台。2019年,35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列入区政府实事项目。
我们认为,在现阶段,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只是处于一个初级阶段、试点阶段,在郊区涉及的老旧电梯相对较少,评估费用较低,政府还有能力买单。但2007年以后,我区基建量急剧上升,今后几年将有大批的电梯步入老龄化,政府承担的评估经费压力也将越来越大。为解决法律规定的电梯安全评估由业主承担与目前安全评估费用由政府买单的矛盾,我局将上报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建议将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安全评估费用,以及评估后修理、改造、更新的资金列入上海市电梯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从而有效解决评估和评估后落实资金难的问题,及时消除老旧电梯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建议相关部门研究出台长效机制,新建楼盘在售房中预留出足够的基金用于以后电梯的安全评估、维修、更新、改造,且确保专款专用。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联系人姓名:李骏 联系电话:59992895
联系地址:嘉定区迎园路955号 邮政编码:20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