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嘉定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9-05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5-24 来源:上海嘉定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全部采纳

周芳珍、赵志杰、何一峰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的书面意见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局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之一,它不仅是对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但更是关系民生,增强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共享社会文明进步成果的重要载体,它直接关乎到人民群众的存在感和获得感。目前,全区电梯拥有量近20000台,总体而言,全区电梯安全状况总体平稳可控,但随着电梯数量增多、设备老化,造成故障率和投诉率“双高”、困人事件持续增多,安全风险和隐患逐年增大。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不断提高全区电梯安全水平,真正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乘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全区城市运行安全和公共安全。

一、对于议案第一条关于“明确各阶段的权属归属责任,电梯质量从源头控制”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对电梯在制造、安装、使用、改造、维修等环节上实施严格监管,不仅对制造、安装、改造企业从人员、技术、设备能力、产品质量进行审核,颁发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不得生产,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同时,对于新装电梯,不仅要求安装单位具备相应资质,而且对安装过程实行第三方监督检验,要求电梯检验技术机构(第三方检验机构)按照相应的技术规范,在电梯安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电梯进行现场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才能办理使用登记,允许投入使用。对于运行中的电梯,根据法律要求,电梯也要开展定期检验,一般周期为1年,对于定期检验不合格或者超期使用的电梯,严禁使用并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我局狠抓电梯检验质量关,确保“打铁自身硬”,全新开发特种设备信息化综合系统,探索建立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新模式,突出检验、巡查、监管,实现“一库八模块”, 打通检验、巡查、监察系统壁垒,实现现场检验无纸化,动态化,可追溯化,确保电梯检验质量,从源头把好电梯使用环节准入关。另外,对于物业承接查验,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物业交付使用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分进行查验,共同确认查验结果,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并公开查验结果。包括对物业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时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约定。如在查验过程中发现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予以整改。

二、对于议案第二条关于“强制安装监控,加大违法处罚力度”的建议。目前,我区正积极推进电梯智能化试点工作。我局研究并草拟了我区《关于本区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讨论稿),下发了《关于印发<嘉定区电梯智能化监管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嘉特安联办〔2018〕5号),进一步明确了我区电梯智能化监管试点工作的具体方向和内容。电梯智能化试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加装远程监控系统,该系统安装的监控探头不仅具有录像监控取证作用,而且内部安装了智能化芯片,实现对电梯内乘客遮挡门、蹦跳、打架斗殴、电瓶车进电梯、电梯内抽烟等不文明行为的模式识别,对不文明行为一旦识别之后就会通过语音系统对乘客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劝阻。通过该系统,不仅及时对乘客进行了宣传教育,增强文明意识,同时也大量节约了物业巡查力量,降低了物业安保人员与不文明居民对抗风险。目前,全区已经完成安装2146台,对乘客不文明行为劝阻效果十分良好,以江桥镇天际蓝桥45部运行电梯为例,不文明行为由3月份的7416起将至4月份的5536起。

三、对于议案第三条关于“加强对电梯维保市场的监管”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维保质量并依法落实电梯维保单位的责任。一是推行电梯维护保养信息化模式,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维保质量。要求维保单位要配备必要的软件、硬件,实现电梯维护保养无纸化、在线化。目前,市局已经开发完成维保APP,我区作为全市首个电梯智能化监管试点,已经完成全区从事维保业务的113家企业的信息备案,前后开展专题培训5场,参与维保人员达300人次,同时建立相关工作群,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加强维保质量监督,全面开展电梯维保质量评价,建立电梯维保单位的质量与信用挂钩制度。目前,市市场局已经制定了相关评价标准,并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相关评价标准发布之后,我局将严格按照评级标准,组织专家开展全区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并将评价结果报送市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逐步引导市场并通过市场的力量不断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和推动全区维保工作总体质量明显提升。

四、对于议案第四条关于“出台完善的电梯报废机制”的建议。目前,我国没有规定电梯整机的报废年限,但关键安全部件的报废国家是有标准的。我局在新研发的“嘉定区特种设备信息化综合系统”中增加“电梯主要零部件报废提醒功能”,从而为监管人员及时提供监管信息,督促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及时更换零部件,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效杜绝因电梯主要零部件达到报废年限影响电梯安全运行。

五、对于议案第五条关于“设立电梯专项维修基金并由电梯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使用”的建议。按照《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电梯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在一般情况下,业委会和居委会应当根据物业制定的维修方案,组织业主意见征询,并将征询结果在小区内进行公告,征询通过后开展维修。在紧急情况下,电梯发生故障,电梯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停运的,物业应当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及时制定维修方案,报业委会审核(业主大会成立前报区房屋行政管理机构)同意后组织实施,费用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审价后,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联系人姓名:许用权                        联系电话:59992895

联系地址:嘉定区迎园路955号              邮政编码:2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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