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定区商务委员会 对嘉定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9-15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5-24


办理结果:全部采纳

俞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居民小区旁蔬菜等食品便利店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提案提出对设在居民小区周边的的蔬菜食品便利店,如何管理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应当采取“扶持+管理”的态度,建议要统一规范管理、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会同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局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注册许可,营造公平经营环境

菜店是一个新型业态,由于其经营品种单一,也都是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在注册、许可、监管上均未单独设立类别,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作为监管对象。

区市场监管局在注册、许可方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九条“从事生猪产品及牛羊等其他家畜的产品批发、零售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程序上,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蔬菜、水产、肉类等食用农产品属于一般经营项目,不涉及前后置审批。对于菜店经营食用农产品一般经营项目的,根据市场主体规定,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申请;申请设立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许可科申请。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作出决定,发放营业执照。对于菜店经营食品销售等涉及后置许可的(例如:预包装食品、牛羊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许可科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先照后证原则,依申请登记,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管方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令《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经营义务以及食用农产品的准入要求都有明确规定。

由于菜店是一新生事物,其扩展速度很快,全国、本市及兄弟省市都没有专门的规范标准和管理办法,区商务委将在实际工作中深入调研,努力探索,积极配合市商务委尽早制定出台菜店建设指南和经营规范,为菜店建设管理和日常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二、落实主体责任,严抓食品安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1.广泛动员宣传,开展摸底调研。经区市场局调研,本区实有零售菜店137户,其中无照40户(街道备案),有照97户(含有证65户);经营面积50平米以下99户,50平米以上200平米以下的36户,200平米以上2户;经营品种涉及蔬菜、鲜蛋、生猪产品、水产(含鲜活、冰鲜)、预包装食品;46户配备了防蝇防鼠设施,44户在销售区域张贴了瓷砖,74户配备冷藏设备,64户配备冷冻设备,59户内设清洗水池,63户含有活鱼暂养和杀鱼设施。多数菜店规模小,主要以销售蔬菜为主,半数以下有销售生猪产品和水产品,能够配备一定的场所设施和贮存设备。

通过向菜店附近居民和在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上向居民进行问卷调查72.8%的居民支持开设菜店,83.5%的居民认为在菜店买菜方便,64.78%的居民认可菜店的食品安全。统计集贸市场、生鲜超市和沿街菜店的排序采购选择项,居民更愿意去集贸市场和超市购买然后才是菜店。可见,多数居民对菜店的便利性持肯定意见,也支持开设菜店,但是限于菜店布局的不均匀性以及对菜店食品安全的怀疑性促使他们更愿意去集贸市场和超市买菜。

2.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相关义务,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区市场局制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告知书》并向菜店店主进行发放。内容涉及建议其配备与其销售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并保持场所环境整洁;采购食用农产品必须索要和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并做好记录;禁止经营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食用农产品等。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照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3.统一监管要求,集中规范经营。区市场局制定了适用于菜店的标准规程检查表,在日常“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使用,检查结果全部公开。同时加强对菜店的培训指导,提高日常快速检测抽查比例,督促200平米以上的菜店注册和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鼓励有条件的街镇利用第三方购买服务加强对菜店的监管。

4.加大抽检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区市场局已制定本年度区级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计划在各类菜店抽检310件食用农产品,经费预算28万元,抽检品种覆盖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对不合格产品严格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抽样实施细则》进行处置,并进行上下溯源和对外信息公示。

5.查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监管。一手要抓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落实,一手抓监管责任落实,依法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发现一个,整改一个,直至规范为止。巩固无证无照治理成果,分层级、分阶段清理无照、无证沿街菜店。对发现违法行为,严惩重处。

三、多项措施并举,加强环境治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我区自2014年开始,按照市局《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城市无序设摊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开展了对我区街道城市化地区、集镇区域范围内无序设摊的综合治理工作。按照“堵疏结合、有序规范”的治理要求,落实街镇相关部门加强对无序设摊顽症的综合治理,整治取缔了一些市民反映突出的无序设摊聚集点,加强了对暂存设摊疏导点和控制点的日常管理监控,形成“严禁、严控、控制”的差别化无序设摊分类管理模式,不断提升我区的市容环境整体面貌。至2018年底,我区共取缔计划外1处、计划任务中7处无序设摊点位。我区目前暂存6个疏导点和7个管控点,各街镇市容管理部门严格按照长效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管控,落实“五定”制度,落实环卫保洁单位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提高规范化管控水平。

目前,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要求,街镇市容管理部门将无序设摊管理工作作为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街镇联勤、网格化平台,加强对辖区无序设摊管控。为全面排摸本市各区无序设摊综合治理的现状,市绿化市容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分两次对全市各区无序设摊治理实效进行全面核查和测评,区绿化市容局也不定期组织力量开展面上检查,对发现有聚集态势的设摊情况,通报街镇落实整改,通过两级检查和通报机制,确保无新增设摊聚集点的出现。区绿化市容局加强指导和考核,将街镇无序设摊管理工作纳进年终考核体系,从制度上对街镇管理工作进行评价,促进街镇管理能效,确保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区城管局也将加大对沿街菜店跨门经营及其周边占道设摊现象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日常执法力度。

对菜店要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产生的垃圾要严格按照要求分类投放,今后将加继续大宣传引导,并采取“管罚并举”措施,在加强管理检查的基础上,采取不分类不收运措施等,引导菜店真正做到垃圾分类投放,保持区域环境卫生良好。

四、下阶段工作

随着居民对更高生活品质的追求,沿街菜店现有的硬件条件与管理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下一步,区市场局、区绿化和市容局、区城管局将指导下属单位、各街镇开展菜店的规范整治。还将通过组织培训、召开交流座谈会、培育示范菜店等方式,不断促进沿街菜店规范经营,让居民过上更有品质的幸福生活。

最后,感谢您对菜店开设和监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联系人姓名:张杰                          联系电话:59999117

联系地址:嘉定区迎园路955号              邮政编码:20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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