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文旅办(2019)8号
区文旅局对嘉定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9-1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4-08

孙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嘉定孔庙主殿使用‘大成殿’名称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将嘉定孔庙核心建筑 “孔子庙”名称改为“大成殿”。我们认为,议案的建议,符合中国古代建筑群定名的规律,在国内其他孔庙建筑定名中也有借鉴依据。

嘉定孔庙始建于1219年,800年来历经多次修复,现在大成殿上所用牌匾为抗战后维修孔庙时所立,因当历史背景及建筑区域划分和功能定位的特殊性,所以定名为“孔子庙”,并沿用至今。如今,嘉定孔庙是国家文物局定名的国家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结合国家文物局的相关要求以及我局的工作职责,现根据议案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1、根据《文物法》和国家文物局的要求,国家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的修复,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流程,并由专业的设计、施工单位实施。

2、根据《嘉定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规定,嘉定孔庙已纳入维修计划,目前正进行维修勘测和方案制订,我局计划将大成殿名称牌匾修改,作为孔庙维修内容之一,纳入维修计划,与整体方案一起报上海市和国家文物局审批,以规范流程并解决资金的落实。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予指正。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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