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文旅办(2019)32号
区文旅局对嘉定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9-1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5-08

陈铸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本市乡村民宿行业发展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乡村民宿发展前景

乡村民宿发展对于上海乡村振兴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2018年9月份全市旅游发展大会上,李强书记提出郊区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使都市郊外成为休闲度假好去处,加快发展海派乡村民宿的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由上海市旅游局、上海市农委起草的《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经市政府同意,于2018年9月上旬正式发布。

当前乡村民宿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一方面,市委市政府督促市郊加紧推进乡村民宿发展;另一方面,我区乡村旅游重点发展区域,有发展乡村民宿的强烈需求。可以说,市场有需求、农民有诉求、乡村有资源、交通有保障,推进乡村民宿发展势在必行。

二、嘉定乡村民宿发展现状

新政策公布后,大大提高了郊区发展乡村民宿的积极性。我区在乡村民宿发展方面,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只有两个办理了相关手续的民宿,一个是在宏泰园,还有个是在哈密瓜主题公园。为加快促进这项工作,推动我区乡村民宿发展,由沈区长、傅区长牵头制订我区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

2018年10月下旬,原区旅游局联合区农委,在相关部门座谈讨论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区实际操作经验,拟定了《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11月中旬,区府办将《实施办法》下发至区发改委、农委、建管委、卫计委、规土局、市场监管局、治安支队、消防支队、民政局、绿化市容局、环保局11家职能部门进行意见征求,12月中旬,《实施办法》下发至12个街镇,进行第二轮意见征求。2019年2月中旬,陆方舟区长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实施办法》制订情况,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根据专题会议精神,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并已经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正处于发文阶段,将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的名义进行发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阶段,区文旅局将进一步联合区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市里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即将出台的《嘉定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做好乡村民宿的准入审批工作,加强对乡村民宿的监管,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乡村民宿业发展环境。

1、加强政府监管,制定民宿相关制度。区文旅局将进一步大力支持民宿行业发展,理顺管理思路,明确管理职权,加强民宿行业的政策指导。积极深化细化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法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整个民宿行业经营者素质和管理水平。

2、加大扶持力度,推进行业认证制度。区文旅局将进一步鼓励支持民宿行业发展,研究探讨扶持政策,给予经营者政策性补贴、放宽期限、减免利息等措施。尝试通过第三方推广民宿等级评定或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加强市场评价管理,督促经营者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3、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培训专业运营人员对于乡村民宿附近的道路交通环境建设、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乡村民宿更好地发展。加强对民宿行业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素质素养和能力水平,同时吸引优秀管理人才,提升民宿专业化水平,引导民宿产业升级,切实增强我区民宿竞争力。

感谢您对我区乡村旅游和乡村民宿行业发展所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区文旅局将根据这些意见,解决乡村民宿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区乡村民宿业大力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予指正。

 

 

 

上海市嘉定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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