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
吴良、黄红伟、陆建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在我区实行行政处罚和个人诚信挂钩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区应急管理局目前主要行政处罚职能包括两个方面,即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实施行政处罚。2018年,原嘉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嘉定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实施细则》,并印发了《嘉定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依照《实施细则》将失信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此外,按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行政处罚信息已通过上海市嘉定区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平台联合惩戒数据系统、嘉定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嘉定子平台等进行公开,将行政处罚和企业法人诚信进行挂钩。
我局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等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诚信宣传氛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并积极探索行政处罚与个人诚信挂钩的新机制、新方法,逐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社会诚信环境。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附件:《嘉定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实施细则》
嘉定区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嘉定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