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部分采纳
嵇人凤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 “关于有序推进嘉定区海绵城市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涉水生态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是上海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水环境,推进城市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顶层设计主要从市级层面(宏观)、区级层面(中观)、区块层面(微观)形成全市海绵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在宏观层面,《上海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5)》已于3月份获市政府批复,明确了全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划定了全市海绵城市分区管控范围,并针对不同分区分别提出控制目标和指标要求。中观层面,我区已经启动编制《嘉定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规划范围为嘉定区行政辖区,总面积463平方公里,是落实《上海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5)》中的控制要求和规划引导,指导下层次详细规划或各类专业系统规划编制,进而指导具体海绵建设项目开展的重要环节。微观层面,我区上报试点区域两个,试点项目一个,分别为嘉定新城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北至白银路,南至双单路,西至永盛路,东至横沥河)、嘉北郊野公园一期工程和嘉定新城E26-1地块商品房项目,目前已完成嘉定新城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并上报市住建委,成立由区建管委﹑区规土局﹑嘉定新城(马陆镇)﹑新城公司﹑区水务局﹑区绿容局和区环保局各部门参加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工作小组,共同推进嘉定新城海绵城市试点区域海绵化建设;嘉北郊野公园一期已于2017年9月开园,已达到海绵城市标准;嘉定新城E26-1地块商品房项目,目前已经完成了该项目售楼中心海绵城市景观设施及排水系统设置建设工作,其余分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在推进中。
“十三五”期间,嘉定区积极开展海绵建设要素应用的探索工作,以规划引领,试点区域、试点项目探索落实海绵化指标,我区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区领导也高度重视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1、根据上级政府工作要求,我区已于2015年底上报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明确由蔡潇飞副区长作为我区海绵城市建设的负责领导,由区建管委牵头全面推进我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同时参考试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模式,将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目前已明确由区建管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嘉定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编制工作,预计7月底完成初稿并上报市住建委。
2、为积极推进我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我区特聘请同济大学李辉教授作为我区海绵城市建设的咨询顾问,负责指导、培训我区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与人才的培养、实施与考核等,下阶段,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专业人才的培养。
3、目前,我区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中,主要参考《上海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5)》、《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图集》、《国家海绵建设技术指南》进行管控。在嘉定新城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中,区政府对海绵城市建设小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明确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和要求纳入试点区域控规之中,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土地出让要求。《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市法制办正在牵头会稿,将作为后期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主要依据。
4、“十三五”期间,新农村改造和美丽乡村建设在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也将融入到老旧小区的改造建设中,下阶段,区财政将依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一步加大对老旧小区海绵化专项改造的财政支持。
感谢你们对我区海绵城市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