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民复〔2019〕11 号
对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5-专0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9-17

黄学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增设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网点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回复意见如下:

一、目前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基本情况

自2018年3月1日起,市社区事务受理标准化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联席办)依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全面实施“全市通办”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3号文件)的要求,对全市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办理事项全面实施“全市通办”。旨在打破居民办事过程中存在的户籍地或居住地限制,让居民在全市任何受理中心均能申请办理事项。目前,受理中心系统内事项清单由市联席办给出,全市统一。事项入驻均由市联席办进行动态化、清单式管理,条线部门新增事项必须由市联席办进行审核后入驻并向全市统一公布,区联席办没有对事项新增的审核权限。故在全区各街镇受理中心内增设租赁合同网签网点需由市条线部门与市联席办进行沟通后由市联席办审核决定。

二、关于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增设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网点的有关建议

1、对于现有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窗口人流量较大的情况,建议区房管局考虑在区房产交易中心以及在办理需求量大的街镇增设租赁合同网签窗口,缓解平城路1055号创业大厦内两个窗口的办理压力,分流办理人群,避免办事居民“白跑一趟”无法取号从而引发意见矛盾。

2、关于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内增设网签网点,建议由区房管局与区民政局分别向对应市级部门进行申请沟通,在市联席办审核批准后由区条线部门开展后续准备工作包括配备对应软硬件设施,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答疑,网签业务的指导等。区民政局也将配合保障新增事项的顺利下沉。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2019年9月17日

 

 

联系人姓名:徐炜晨                 联系电话:5951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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