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联:
陶京、顾崟涛提出的关于19-184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自2010年始,我局一直致力于协助区残联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我局与区残联共同开创的专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阳光绿色通道”至今已顺利运行9年,共接待残疾人及涉残家庭法律咨询723人次,代书法律文书63份,办理各类残疾人特殊案件221件,有效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受理的案件范围涉及离婚、财产权、生命健康权、相邻权、债权债务、买卖合同、担保合同、动迁补偿、分家析产、遗产继承、合同撤销等各个方面的纠纷,共计从区残联维权基金中支出人民币46万元。为“阳光绿色通道”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从之前的上海俊豪,到现在的上海中天信,他们为残疾人的维权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关注残疾人法律援助,做好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如今后方案有所调整,我们还将加强沟通协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以期为我区残疾人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法律帮助。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司法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