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交通委员会对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9-18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11-14 来源:上海嘉定 浏览次数:

闫海涛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妥善处理普通道路修路地段人车通行的若干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作为我区的道路行业管理部门,区交通委每年均会按照道路技术状况水平并综合考虑道路实际损坏状况,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道路维修施工。在道路维修施工期间,保障施工路段市民通行安全、缓解施工期间交通拥堵状况、尽量减少道路施工给区域交通带来的不利影响是我委始终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施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我委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道路维修施工前,积极对接公安交警部门,办理道路施工安全许可手续,配合交警部门落实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调整。我委在实施道路维修施工前,在按照“借一还一”原则完善施工路段交通组织设计方案的同时,与公安交警部门积极配合,通过开展现场踏勘、组织专题协调会等形式,征求公安交警部门对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的优化建议并在工程开工前予以贯彻落实,确保施工路段交通安全。

2、由于道路维修施工将不可避免地压缩道路通行断面宽度,施工路段的交通规划也将随之进行调整,从而对途经施工路段的公交车辆正常通行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我委在优化完善施工路段交通组织方案过程中,充分考虑道路施工对公共交通的影响:对于双向四车道及以上的道路维修项目,一般采用半幅施工方式,仍有两根车道供公交车通行,因此公交车通行基本不受影响;对于双向两车道及以下的道路维修项目,因无法保证公交车双向通行,出于确保通行安全考虑,我委通常会要求公交部门做好公交线路绕行方案并通过沿线站亭张贴告示并通过嘉定发布等媒体将施工期间公交线路绕行走向、绕行起止时间等信息提前告知公众,待道路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至原线路。

3、在道路施工期间,我委将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做好道路工程质量监管。我委及下属单位实施的道路专项大修项目,一律接受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管,以确保工程质量受控。我委也将通过建立和完善对施工中标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考核评价制度,加强道路施工项目质量监管。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我委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等相关标准以及交警部门审核同意的交通导行方案,加强早晚高峰期及雨雪等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路段的交通疏导工作,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维护好交通秩序,同时公安部门也将加大施工路段警力的投入、增加巡逻频次,同步调整信号灯绿信比,与道路管理部门齐抓共管,维护施工路段交通秩序,杜绝施工路段逆向行驶、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4、道路标志标线虽然是道路附属设施,但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根据沪交设【2014】583号文《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关于明确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管理职责的通知》中明确的职责分工,与公安交警部门积极配合,一方面做好施工期间道路标志标线的调整和维护,另一方面在道路施工结束后及时按交警部门需求恢复受损道路标志标线并做好后续养护工作,确保道路及交通四类设施完好、功能正常。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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