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嘉定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5-025号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5-17 浏览次数:

办理结果:全部采纳

严梅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沿街菜店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意见提出沿街菜店的设立,客观上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既满足了市民就近购菜需求,也对稳定、降低菜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带来了环境、噪音及异味扰民、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等问题,建议就菜店设立许可、行业规范标准、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研究制定合理合法的管控办法。我局会同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嘉定镇街道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注册许可设立

1、注册: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蔬菜、水产、肉类等食用农产品属于一般经营项目,不涉及前后置审批。对于沿街菜店经营食用农产品一般经营项目的,根据市场主体规定,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申请;申请设立企业,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许可科申请。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我局将依法作出决定,发放营业执照。

2、许可:对于沿街菜店经营食品销售等涉及后置许可的(例如:预包装食品、牛羊肉)。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依据《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许可科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我局按照先照后证原则,依申请登记,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依法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行业规范标准

沿街菜店是一个新型业态,由于其经营品种单一,也都是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在注册、许可、监管上均未单独设立类别,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作为监管对象。

在注册、许可方面我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九条“从事生猪产品及牛羊等其他家畜的产品批发、零售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我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令《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经营义务以及食用农产品的准入要求都有明确规定。

区商务委在全国、本市及兄弟省市都没有专门的规范标准和管理办法前提下,将在实际工作中深入调研,努力探索,积极配合市商务委尽早制定出台菜店建设指南和经营规范,为菜店建设管理和日常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三、事中事后监管

(一)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区绿化和市容局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沿街菜店的管理纳入责任区管理,责任区范围为其经营、使用区域外侧至人行道外沿,责任人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等行为,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污水、污迹等,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责任区管理办法》实施四年以来,通过每年创建责任区示范道路、建立社会自律自治组织,加大对商户业主责任人的教育培训,各街镇市容管理部门向辖区内责任人发放《责任告知书》,提升责任区管理制度的知晓率、落实率和覆盖面,明确各项要求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2019年由区市政市容联办牵头开展市容环境微治理行动,加大对零星乱设摊的治理,通过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联合整治,采取严格执法加强管控,发挥大联勤、大联动作用,坚决消除环境影响较大的污染点,确保沿街市容面貌干净整洁。

区城管局将加大对沿街菜店跨门经营及其周边占道设摊现象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日常执法力度,同时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检查是否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保持区域环境卫生良好。

区卫健委组织辖区街镇发动沿街菜店参与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环境清洁活动,提高单位卫生水平;加强爱国卫生检查指导,督促落实病媒防治措施。

(二)业态管控方面

由于沿街菜店初期投入少,经营场地要求不高(一般20-50平方米),对追溯、农药检测没有强制性要求,运营成本低,营业时间长,紧贴居民小区,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几乎每个月都有开业、停业的。这些菜店在方便周边居民的同时也产生了污染环境、噪音扰民、食品安全无保证等一系问题,其不规范、低成本经营也对附近标准化菜市场产生不小冲击。区商务委在压缩沿街菜店的生存空间方面:一是加强网点布局。按照《上海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和零售市场发展规划(2013—2020年)》和《上海市嘉定区菜市场布局规划》(2015-2020)要求,以菜市场服务半径800米,每个标准化菜市场服务2万人的标准,优先考虑支持大型居住社区、老的薄弱区域新建标准化菜市场。引进、扶持大型超市、生鲜超市、区惠民公司经营的连锁菜店和网订柜取的社区智慧微菜场的建设。在全区已有40多家经营生鲜的连锁超市、2家盒马鲜生、278家网订柜取的社区智慧微菜场(数量位列全市第二)基础上,今年计划新建2家标准化菜市场、2家盒马菜市,新增40家社区智慧微菜场。二是推动转型升级。有计划分批对全区现有的传统的62家菜市场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大多传统菜市场完成了一次改建,有三分之一已完成二次改建,今年计划改建6家标准化菜市场。支持传统菜市场管理向信息化、公司化、现代化的集约化市场转变,重点支持区惠民公司(原供销社)在大居、老旧小区等标准化菜市场辐射不到的区域建设连锁生鲜菜店,在现有7家基础上今年再建3家。三是扩大追溯覆盖。严格执行《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纳入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范围的食品实现追溯全覆盖,创新追溯管理模式,力争肉菜流通追溯运行考核位于全市标准化菜市场前列。

(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广泛动员宣传,开展摸底调研。经我局调研,本区实有零售菜店137户,其中无照40户(街道备案),有照97户(含有证65户);经营面积50平米以下99户,50平米以上200平米以下的36户,200平米以上2户;经营品种涉及蔬菜、鲜蛋、生猪产品、水产(含鲜活、冰鲜)、预包装食品;46户配备了防蝇防鼠设施,44户在销售区域张贴了瓷砖,74户配备冷藏设备,64户配备冷冻设备,59户内设清洗水池,63户含有活鱼暂养和杀鱼设施。多数菜店规模小,主要以销售蔬菜为主,半数以下有销售生猪产品和水产品,能够配备一定的场所设施和贮存设备。

通过向菜店附近居民和在我局微信公众号上向居民进行问卷调查72.8%的居民支持开设菜店,83.5%的居民认为在菜店买菜方便,64.78%的居民认可菜店的食品安全。统计集贸市场、生鲜超市和沿街菜店的排序采购选择项,居民更愿意去集贸市场和超市购买然后才是沿街菜店。可见,多数居民对沿街菜店的便利性持肯定意见,也支持开设菜店,但是限于沿街菜店布局的不均匀性以及对菜店食品安全的怀疑性促使他们更愿意去集贸市场和超市买菜。

2、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相关义务,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我局制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告知书》并向沿街菜店店主进行发放。内容涉及建议其配备与其销售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并保持场所环境整洁;采购食用农产品必须索要和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并做好记录;禁止经营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食用农产品等。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照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3、统一监管要求,集中规范经营。我局制定了适用于沿街菜店的标准规程检查表,在日常“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使用,检查结果全部公开。同时加强对沿街菜店的培训指导,提高日常快速检测抽查比例,督促200平米以上的菜店注册和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鼓励有条件的街镇利用第三方购买服务加强对菜店的监管。

4、加大抽检力度,确保食品安全。我局已制定本年度区级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计划在各类沿街菜店抽检310件食用农产品,经费预算28万元,抽检品种覆盖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对不合格产品严格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抽样实施细则》进行处置,并进行上下溯源和对外信息公示。

5、查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监管。一手要抓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落实,一手抓监管责任落实,依法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发现一个,整改一个,直至规范为止。巩固无证无照治理成果,分层级、分阶段清理无照、无证沿街菜店。对发现违法行为,严惩重处。

6、鼓励规范经营,引入优质商户。在街镇的引导下积极引入标准生鲜超市或互联网+的食用农产品销售业态,将布点适当地选择在居民需求大、周边菜店零散、容易造成环境脏乱差和居民集中投诉的区域。通过优质商户的规范经营,带动周边零售菜店的质量自我提升或通过市场行为优胜劣汰。

四、下阶段工作

随着居民对更高生活品质的追求,沿街菜店现有的硬件条件与管理水平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下一步,我局、区商务委、区绿化和市容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将指导下属单位、各街镇开展沿街菜店的规范整治。还将通过组织培训、召开交流座谈会、培育示范菜店等方式,不断促进沿街菜店规范经营,让居民过上更有品质的幸福生活。

最后,感谢您对沿街菜店开设和监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

2019年5月17日           2019年5月17日

 

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59999117

联系地址:嘉定区迎园路955号    邮政编码:2018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