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第20-15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0-03-25

办理结果:全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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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文件

嘉环发〔2020〕37号

 

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第20-15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嘉定区经委:

工商联提出的“关于促进嘉定民营制造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区民营制造业健康发展。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及市局改革文件,我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放管服”有关工作举措的通知》,从环评等级、审批环节、宣传服务等领域开展改革,并在疫情期间进一步优化审批模式。

一、发布正面清单,豁免环评手续。根据《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等文件,针对普通仓储、城市支路在内25个行业、73类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进一步拓宽总量指标豁免限值,同时,对于污染物排放小微量项目,实施总量全区统筹、指标豁免审批的政策,受益企业比例达到85%以上。

二、建立区级来源,助力重大项目。近年来,我局建立了嘉定区区级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库,对关系到全区发展战略,必须在本区建设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较大、列为重大项目的建设项目,通过区级总量指标库提供来源,可进一步减少审核环节,助力重大项目尽早开工。

三、推动“一网通办”,加强政策宣贯。依托网上办事系统,企业可实现在线申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网上审批,审批过程公开、透明,主要审批节点均可查询。同时由于环评领域改革政策较多,上至《环评法》、下至地方行政法规、排放标准等,企业往往难以知晓最新的环评审批要求。对此,我局已制定了一系列培训计划,及时将区域环评改革的一系列要求向企业、相关园区及街镇宣贯,充分调动企业、地方属地政府的积极性,在改善环境质量的同时减少企业往返,及时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四、建立集中平台,缓解处置需求。近年来,在“大调研大走访”、各类专题宣贯会上,企业反映的危废签订难、处置价格偏高较为普遍。危险废物如无法及时转移处置,易产生新的环境隐患。目前我局牵头协调下,马陆镇、嘉定工业区已分别建立了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转运平台,并获得市局同意,可辐射辖区内危废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的中小企业。通过公开服务流程、收费价格,从而进一步规范市场运作,降低处置成本。

五、优化审批模式,助力疫情防控。疫情期间,我局进一步强化防控物资保障力度。针对经认定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项目采取先行豁免审批、及时规范环保管理等措施,保障疫情物质及时生产供应。同时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先后发布《防控疫情,嘉定环保事项也能不见面办理》、《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指引》等指导性文件,引导企业尽量减少在防控期内外出到窗口办理业务,减少线下办、集中办,杜绝潜在的交叉感染隐患,保护好自身身体健康。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9日

 

联系人姓名:夏天,联系电话:69989944

联系地址:塔城东路400号2号楼,邮政编码:201822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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