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第20-11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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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文件

嘉环发〔2020〕34号

 

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第20-11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嘉定区文化旅游局:

陈箴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上海民宿行业经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我局结合环保法律法规,对民宿行业提出如下管理建议: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本市有关规定,对具备污水纳管条件、单纯住宿或含不产生油烟餐饮服务的旅馆实施环评豁免管理。建议将该行业参照旅馆、招待所管理,应具备污水纳管等环境基础设施。

2、如餐饮服务产生油烟,应在运营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有效落实如废水隔油、油烟气净化和固废临时堆放场所等防治措施。结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饮食服务业环保守则》,有效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在选址上,应重点选择工业园区外、远离企业的农家住宅,避免周边废气、废水排放带来的环境隐患。我局将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持续关注民宿等新兴业态发展,提供必要的环保宣贯。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9日

 

联系人姓名:夏天,联系电话:69989944

联系地址:塔城东路400号2号楼,邮政编码:201822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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