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第20-09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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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文件

嘉环发〔2020〕33号

 

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第20-09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嘉定区司法局:

陶庆、孙小芳、徐健、蔡宁、周喻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与长三角一体化地区执法联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宣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迈入“快车道”,生态环境协作也跑出“加速度”。近年来为加快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努力做足“联”字文章,嘉定区生态环境局积极发挥作用,努力建设“嘉昆太”执法机制的联动,积极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一、完善联动机制。嘉昆太三地根据区域共建、属地负责、预防为主等原则,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联合签署了《嘉定、昆山、太仓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议》,建立并完善了联防联控的环境共治合作机制。

二、建立联动执法队伍。以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三地联合成立执法队,定期梳理“联防联治区”(三地边界垂直距离500米范围)内环境问题并向各自政府通报,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及时采取各种应急对策,做好群众稳定工作,共同妥善处理跨界污染纠纷。同时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重点信访地区监督管理,共同提升区域环境治理水平。

三、加强协同应急处置。建立“联防联治区”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定期排查区域环境风险。同时三方环保部门一旦发现或预测到跨界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异常等情况,应及时向相关方发出预警通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对方地区要跟踪监测反馈环境质量情况,并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提前防控,保障环境安全。

四、实现执法信息交流。2019年底,三地以辖区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排污企业、社会化检测机构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维机构为对象,签订了《嘉昆太三地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协议》。协议通过互认环境违法行为标准、实现行政处罚数据归集共享、落实联合惩戒措施,从而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信用管理体系,最终实现“一地失信,三地受限”的目标。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三地签署的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联动执法,进一步改善“联防联治区”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扩大信用合作领域,为长三角地区信用一体化的实现发挥积极作用。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19日

 

联系人姓名:陈洁,联系电话:39178624

联系地址:塔城东路400号3号楼,邮政编码:201822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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