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
周喻代表提出的《关于落实保障民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待遇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我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截至目前我区社会办医疗机构207家,包括医院、门诊部、护理院、诊所、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类别,拥有卫生技术人员约2500人,其中护理、麻醉学、医学影像技术、仪器维修技术、康复工程技术、临床工程技术等专业为我市紧缺专业。
社会办医疗机构弥补我区医疗短板。社会办医疗机构完善了我区的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布局,尤其在老年护理、康复方面增加了服务供给量,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2018年全区诊疗人次为1176.59万人次,其中社会办医疗机构91.38万人次,占7.76%,为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一定贡献。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建立竞争机制,提高了我区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了医疗服务体系,有利于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关心爱护社会办医疗机构专业人才。《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第四十八条指出,将健康服务业领域的重点专业纳入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重点专业和紧缺专业目录,享受居住证积分加分等政策。申请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应当先取得商事主体资格,再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即社会资本办理营利性医疗机构应遵循“先照后证”原则,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对医疗机构命名的规则,医疗机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如“上海嘉华医院”名称中“上海嘉华”为其识别名,“医院”为其通用名称,而《营业执照》的命名规则有所不同,两张证应为该医疗机构同时持有,且识别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应保持一致。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
联系人姓名:葛洪德 联系电话:59529990
联系地址:嘉定区塔城路264号 邮政编码:201899
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02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