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全部采纳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全文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文件
嘉环发〔2020〕50号
对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25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区卫生健康委:
朱敏代表提出的“关于做好在家腹透病人医废处理问题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我局会同区卫健委、区绿化市容局和腹膜透析病人用药供应商等多个部门进行了细致的研究。
1、利用现有物流网定期上门回收。区卫健委已召集腹膜透析液供应商,通过沟通协商,拟采取利用供应商的物流网的模式,对居家腹膜透析病人的塑料废弃袋进行定期上门统一回收。由腹膜透析液供应商提供暂存的密封容器,并会给予病人及家属操作指导等咨询服务。区卫健委加强对居家腹膜透析病人正确处理尿液、废弃袋的规范指导。同时,我局也会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告知塑料废弃袋参与塑料制品回收的社会危害性与违法性,杜绝非法回收现象发生。
2、提高收运效能、协调就近送归收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上海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和上海嘉定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嘉定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四方联合制定了嘉定区小型医疗机构集中收集方案,意在打通小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收运“最后一公里”,保证小型医疗机构收运频次,提高收运效能,创造协调腹膜透析病人就近定点送归收集的条件。卫健委将以医疗废物最后一公里为契机,沟通协调小型医疗机构参与到居家腹膜透析病人的塑料废弃袋就近定点送归收集工作中。
3、按照有害垃圾进入生活垃圾投放收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的规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对有害垃圾的的定义,居家覆膜透析产生的塑料废弃袋属于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建议病人可以归为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进行收集投放。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15日
联系人姓名:汤小燕,联系电话:39178682
联系地址:塔城东路400号2号楼,邮政编码:201822
上海市嘉定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