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箴、高岚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校闹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并综合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具有公信力,家校双方共同信任的第三方法律纠纷调处机构”的建议
在区司法局指导下,区教育局于2010年6月成立嘉定区教育系统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委是一个专门处理涉校矛盾纠纷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它创设一个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缓冲平台,减少上访和诉讼事件的发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法律保障,为学生和家长搭建一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平台。调解委坚持“能调尽调”的原则,近年来调解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调解委不断健全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整合街镇等地方性人民调解资源,充分利用家委会、法治校长或律师等家长易于认可的第三方介入调解,形成家校矛盾的“缓冲地带”,妥善解决涉校纠纷。
二、关于“健全法律,保护学校正常学习秩序”的建议
为打击“校闹”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2019年6月,由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教政法〔2019〕1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到,依法惩处“校闹”人员,严厉打击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和学生等8种“校闹”的犯罪行为。
在调解涉校纠纷时,用好现有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尊重客观事实,坚守法律底线,明确各方责任,坚决杜绝“小闹小赔”、“大闹大赔”、“花钱买平安”的不良风气,形成“不闹也赔、闹也不赔”的氛围。对照相关法律条文,公平、公开、透明地开展调解工作,尽量规避“校闹”行为。如果出现《意见》中的8种校闹行为,将提请公检法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三、关于“引导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传播社会正能量”的建议
一是做好媒体沟通应对指导,做好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工作。做好媒体采访接待,畅通与媒体沟通的渠道,引导媒体报道导向,必要时联系上级媒体主管部门,做好媒体管控工作。监测相关舆情在网络传播的情况,分析网民诉求,科学精准研判,为线下舆情解决提供决策参考;对于不实内容,依法查删;对于不利于舆情解决的网情,有效介入引导。
二是协助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按照处置要求对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及时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根据基本事实营造有利于舆情消解的舆论氛围,有效压缩传言、谣言传播的外围空间,主导舆论。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家长法律意识。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作用,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培训和法律宣传,丰富家长的法律知识,增强家长依法监护子女的责任。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减少校闹行为。
近年来本区校闹情况不十分突出,但对照全国有些地方的情况,校闹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我们将结合委员提出的意见,未雨绸缪,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妥善解决涉校纠纷,构建健康教育生态环境。
衷心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支持嘉定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