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1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5-22

张月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中学生校园使用智能手机立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规范中学生校园使用智能手机,已经成为学校、社会和家长、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在校园内使用智能手机可以服务于学生学习、生活,但也确实影响到学生的日常作息、学习效率、同学关系以及家庭、学校教育等问题。您关于规范中学生校园使用智能手机立法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很有启发。

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新生事物、网络世界有着巨大的好奇心。以他们的心智程度,想要做到理性使用智能手机十分艰难,还需要家校通力合作。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的要求;结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国卫办疾控函〔2019〕780号)中提出的:“个体控制使用电子产品时间,家长陪伴孩子时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学校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的要求。全区中小学一律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由班主任进行统一保管。

禁止智能手机进校园,目前国家法律层面尚未出台相关法规,区级层面也没有相关立法权限。我们将您提出的建议向市教委等相关部门上报,同时根据具体的建议对策,进行改进:一是强化管理。各中小学校增强责任意识,健全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将学生在校使用智能手机作为违纪行为对待,并与家长充分沟通,加强教育指导。二是细化指导。丰富课程形式与内容,基于课程标准开设信息技术课程,建立适合学生成长及学习所需要的信息化网络,大力推广并投入使用台式电脑,通过设置编程、人工智能、信息化管理等相关课程,正确引导学生熟练掌握计算机各种工具的应用,并在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下,对互联网有着正面、积极的认知与使用。三是家校联动。给学生创设良好环境,学校通过家访、家长会、家校论坛等形式,提醒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好该项工作,不鼓励给孩子买智能手机,已买智能手机的适度使用,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与保护职责;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言传身教,加强与孩子沟通,及时了解孩子在学习、人际交流等中的压力并及时解决,教导孩子绿色上网,避免孩子为找寻寄托迷恋网络,对智能手机不能自拔。

此项工作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出台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全面禁止中小学生在校时使用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智能手表在内的所有可联网的通信设备,规范中小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的行为,让学校和教师处理此类事件时有法可依、有理有据。

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嘉定教育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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