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电动车进入载客电梯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范电动车智能充电设施安装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发展迅速,保有量已超过700万辆,已代替自行车成为广大市民群众最普遍的代步工具,随之而来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充电安全等问题也成为关注的焦点。为减少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火灾的影响,加快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建设,上海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上海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沪建标定﹝2016﹞528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充电桩的土建要求、电气要求、消防要求以及物业日常管理要求都有了明确。
(一)新建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
根据《通知》要求,本市新建住宅非机动车库电动自行车与非电动自行车之比为4:1,地下车库、半地下车库、地面车库(棚)建设充电装置与电动自行车之比为1:2。物业服务企业应每6个小时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进行巡查,以保证充电装置的安全运行。
(二)既有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
1、前期准备。住宅小区需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小区物业与业委会应充分考虑小区基本情况,对需安装的充电场所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且运行正常。征询业主代表意见,掌握需新增充电桩的数量、位置、所需费用等。
2、制定方案。根据《通知》要求以及前期准备的情况,制定充电桩建设方案,结合公安分局“智慧安防”工程和市场监管局“智慧电梯”建设,适当增设消防设施设备,选取具有建设资质的、口碑良好的施工单位,并将方案提交业委会审核。
3、方案审核。业委会审核完毕后,应上报所在街镇房管所或消防部门进行备案。
4、征询意见。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提交业主大会对建设方案征询业主意见,超过5万元要强制审价。物业根据意见征询结果组织施工,并在公共收益中列支相关费用。
5、维修养护。在充电桩使用过程中,物业需根据《通知》及物业服务合同要求,至少每6小时对充电装置进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使用中发现损坏的,及时通知厂商进行维修。
二、持续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为提升住宅小区运行安全水平,让小区更安全,持续改善市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根据市政府下发的《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全市将持续开展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实现有条件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全覆盖,在2015年-2019年中,我区共有165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今年,还将新增约32个小区。同时,我局将自行车充电设施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
三、强化小区安全隐患检查
(一)日常检查。根据市房管局《加强本市物业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五查”制度,即项目经理每日查、物业企业双周查、街镇房管所每月查、区局抽查、市局督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小区物业服务日常监督检查,特别是小区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物业服务监管平台。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无法第一时间整改的,需制定应急管理措施,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专项检查。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小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排查车库违规住人,集中清除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充电,及时劝阻在建筑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以及安全出口等部位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等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居民个人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
(三)信用记分。根据《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失信行为积分规则》,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在日常管理中的失信行为予以记分,进一步强化信用激励与约束,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构建守法履约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电梯智能化监管试点基本情况
目前,嘉定区在用电梯20247台,其中住宅电梯8525台。2019年以来,嘉定区作为全市唯一的试点区,跨前一步,先行先试,积极推进电梯智能化监管试点工作,着重构建电梯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检验、维保、应急处置和保险等领域的互联网智慧服务平台,出台《嘉定区电梯智能化监管试点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全区12个街镇加装远程监控装置3981台。通过在电梯轿厢加装远程监测摄像头来捕捉信息,进行数据汇总及统计分析,监测电梯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电梯困人、冲顶、不平层停靠等故障,并第一时间报警。此外,还能捕捉电动车入梯、挡门、蹦跳等不文明行为,实现实时语音劝阻提示。据统计,自远程监控装置安装上线以来,已监测到电动自行车入梯421638起。远程监控装置的屏幕终端在电动车入梯后,即可发出针对此类不文明行为劝阻的语音提示,同时监测到的数据即时传输至小区物业和电梯维保单位手机app终端。
嘉定区部分住宅小区加装的电梯远程监控装置虽已经实现了监测“电动车入梯”的不文明行为,并能及时发出语音劝阻,提示乘客文明乘梯。但目前电动车入梯现象依旧存在,为此市市场监管局推出了“电动车乘梯”拦截系统,即在安装的远程监控装置基础上,再加装一路控制信号,阻止电动车入梯,即电动车一旦进入,电梯不关门、不运作,语音温馨提示响起,同步传输视频至小区物业管理处。据了解,该系统已试安装了100余台电梯,取得了一定预期效果。下一步,根据试运情况,进一步优化与完善远程监控系统。
五、加大宣传广度
我局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属地街镇向居民和租户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和引导工作,利用“上海物业”APP、微信、小区电子屏、公告栏等方式,做好禁止电动车入梯的宣传引导工作,提升居民百姓乘梯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做到安全乘梯、文明乘梯。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道,降低消防安全隐患风险。嘉定消防支队将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自媒体平台加大电动自行车使用中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曝光电动车火灾事故案例和违规充电、停放的处罚案例,同时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设消防安全教育专栏,开展公益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舆论监督。
六、加大处罚力度
2020年1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的要求,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对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及处罚工作已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及处罚的工作方案》,方案规定: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过失引起火灾的。对个人有以上行为,构成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所在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对于停放在公共区域违规充电过失引起火灾的,应在查明责任的基础上,予以拘留处罚。上述个人或者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加大政府扶持
我区已陆续推动工业区、南翔等地部分小区开展集中充电场所试点工作,后续将进一步推动属地政府研究出台补贴、奖励等相应的经济政策鼓励建立电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对没有能力改造的小区研究将此事纳入市政府、区政府消防实事工程项目内容,实行政策帮扶。
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