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嘉定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6-12

陈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设置户外小型交流空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快速到来,老年人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尽管政府对社会化养老采取了种种措施,但在庞大老龄化人口中,绝大多数老人还是采用居家养老方式安度晚年,因此居住在老旧小区中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生活品质、身心健康的需求尤其应该引起关注。

  您提出的设置户外小型交流空间的建议,是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满足老年人社交互动的良好建议,有利于增加老年人之间的交流和联系。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相关规定,新建小区中必须同步配置老年康体室,文化活动室,治安联防站,综合服务站,儿童运动场所,体育活动场所等,因此新建小区内已考虑到各类人群的活动及社交需求。而老旧小区由于年代久远,小区公建配套配置标准低,绝大多数小区没有专供老年人活动的户外交流空间,无法满足部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需求。您提出的“在老旧小区设置户外交流空间的建议”,我们将根据老旧小区实际条件结合综合改造一并实施,并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府办发【2013】69号)相关规定,有意愿增设户外交流空间的小区,可以由业委会向所在地街镇提出申请,经小区内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纳入旧小区综合改造内容一并实施。

  最后,感谢您关注老住宅小区相关问题,让我们共同把嘉定建设得更加美好。      

            

                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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