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04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5-13

杨昌盛、徐慧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村域营商环境、助推村级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该提案对优化村域营商环境的几点建议,聚焦村域环境、瞄准存量厂房资源,在“后拆违”时代村级集体经济面临“缩水”的关键时期,积极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设法恢复“造血”机能,努力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从区镇“共举、共为、共谋”3个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具有很高的价值。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多措并举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早在2017年,针对拆违后可能出现的集体资产减量、增收渠道减少、集体经济收入降低等情况,经深入调研,出台了《嘉定区关于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嘉委发﹝2017﹞11号),旨在通过“输血”和“造血”的方式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2018年和2019年,区农委、规土局、经委等多个部门相继出台了系列配套文件,为政策落地提供保障。

在“输血”方面,对经济欠发达村(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00万元或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500元的村),通过区级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定额补贴,过去2年每年扶持3010万元,平均每个村补贴约80万元。在全区层面上,强化镇级托底保障,由镇财政对村级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村干部基本报酬等支出给予扶持,减轻村级组织负担,确保各村的正常运转。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2018年由区农委牵头研究制定了《嘉定区区级财政资金扶持经济欠发达村(2018-2020年)的实施办法》及《嘉定区村级组织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基本运转经费指导标准》,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

在“造血”方面,对经济欠发达村,一是由区财政对欠发达村通过融资贷款出资参股或投资经营项目给予贷款贴息。二是经济欠发达村购置经营性物业,区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2019年,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嘉定区经济欠发达村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嘉农委﹝2019﹞61号),对扶持资金的预算、使用、申请审核拨付程序、项目管理等方面予以进一步明确。2019年,外冈、安亭、徐行共有3个项目申请补贴,拨付资金960余万元。在全区层面上,一是优化全区年度用地指标,到2020年,面向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累计供应工业建设用地指标不少于500亩,专项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工业标准厂房、总部研发等物业。二是由区府办转发区经委、规土局联合制定的《嘉定区产业园区开发平台公司认定管理实施意见》(嘉府办发〔2018〕23号),明确集体经济成立的平台公司可在产业园区的特定区域参与特定项目的开发,享受一定扶持政策。2018年,各镇均成立了由镇、村联合投资的平台公司,并经区产促中心认定可享受该政策,参与园区开发和项目运作。目前,徐行镇、华亭镇、外冈镇和嘉定工业区已有相应的项目启动。三是根据《关于加强镇对村级组织财务和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嘉委办发〔2017〕53号)精神,自2018年起全区实行“村资镇管”“村财镇理”。“村资镇管”要求各村重大项目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等重大经济事项须经镇有关部门预审,这一方面加强了镇级对村级集体资产的监管,另一方面也是利用镇级更丰富的信息、资源、专业决策分析等优势,对村级组织拟实施的重大投资、重大集体资产使用事项进行把关、指导,降低投资风险,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通过“村财镇理”,将村级集体资产,特别是闲置资金进行统筹,在镇级层面上进行经营、管理、投资,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让每个村的“小钱”集中成“大钱”,形成“抱团取暖”,投资建设更大的项目,从而取得更好的收益。同时,将集体资产的经营放在全镇的范围内统筹管理,让各类经济资源、资金、金融、信息、人才等要素得到更大程度的利用,让优质资源得以共享,从而实现村与村的共赢,有效推动镇域范围内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因地制宜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近期,区农业农村委针对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到各镇进行了调研,了解到各镇在2017年《嘉定区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积极制定落实“一镇一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整合村级组织闲置资金,抱团发展。村级组织将闲置资金投入平台公司,汇聚成更大的资金量,由平台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和运作,收购物业或开发项目。

2、优化村级营商环境,推进园区转型升级。如马陆镇北管村,利用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较多村级存量经营性资产,通过整治村内自然生态环境,提升村级营商环境。主动当好“店小二”,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对存量厂房进行升级改造,完善周边配套,提升经营性资产的品质和竞争力,吸引优质企业纷纷入驻;并坚持去劣引优,逐步淘汰物流公司、电镀厂等产能落后的企业,聚焦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项目,引进“爱茉莉”“嘉岩供应链”等优质企业,实现村级经济的转型升级。

3、镇级层面搭建平台,提供项目信息和资源,有投资意向的村参与镇、村合作,或镇、村联合其他企业共同项目开发。在这种模式中,镇级平台公司发挥平台和中介的作用,牵线搭桥,统筹协调,提供项目信息、决策参考、以及一定资金支持,促成项目落地。

4、镇级平台公司统筹使用、盘活存量资源,对现有低效用地、劣质厂房实行改扩建,提升资产质量,增加集体经济收益。如安亭镇,利用自身存量资产和优质企业较多的优势,主动盘活区域内资源,为优质企业量身定制厂房。

5、统筹使用土地资源和用地优惠政策,通过镇级平台公司拿地开发项目。为落实500亩左右用地指标重点向北部地区倾斜并享受7折拿地的优惠,2018年已经区产促领导小组认定8个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的平台公司与特定的园区挂钩,按政策参与园区的开发。

三、加强服务保障村级经济高质量发展

区农业农村委与区发改委、经委等部门进行沟通,征求会办意见,各部门分别针对各自职能提出了答复意见,从政策支持、办理手续等方面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因此,下一步,将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协调上述区级部门,从以下几方面落实措施,有效落实区委区政府文件,切实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村落”建设等项目,完善村级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升级,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今年完成31个村1.66万户农户村庄改造项目,完成85个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对已完成整治的58个村落实长效管理;推进马陆北管村、外冈周泾村等3个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完成5个以上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通过全面提升农村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等配套设施,优化村域营商环境,为村级经济“筑巢引凤”奠定扎实基础。二是结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地制宜发展都市绿色现代农业和休闲农业,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品”,恢复嘉定特色农业老品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业产业化项目以及休闲旅游、特色民宿等项目建设,兴办为农服务经营实体,提供农资供应、农产品营销、物业管理等服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资源,以入股、合作等方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建立都市型产业联合体,实现利益共享、合作共赢。三是区镇共谋,继续指导、协调“村资镇管”“村财镇理”工作。在各镇调研的基础上,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对各镇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的类型形成可复制的发展模式和方案,引导相关村找准细分产业定位,组织互相交流学习,推广相关做法,优化工作机制,协调有关工作推进。及时总结各镇面临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优化工作机制,协调有关工作推进,使镇级平台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村级组织做好决策、服务等工作。四是指导、协调平台公司项目运作。调研分析平台公司建设项目推进中存在问题,协调区有关部门和各镇,推进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优化区域资源配置,统筹产业项目准入。五是聚焦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农村帮扶工作力度和帮扶资金投入,强化用地保障和资金投入,并加大对“三农”均衡性转移支付、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立足资金保障职能,推动本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六是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今年区政府对应市里专门把“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纳入2020年嘉定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由区发改委和区工商联牵头,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加强重点企业联络体系建设,扩大涉企政策宣传,加强政企面对面交流;结合“大调研大走访”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广泛收集民企意见建议,及时和涉企部门反映诉求、沟通情况;组织推荐企业家代表参与涉企政策咨询和评估,发挥企业家建言献策作用,问需于企业,问计于企业。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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