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区六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6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5-11

闫海涛、陆琴、徐子俊、薛峰、周喻委员:

您们提出的“建议在我区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中推行乡村规划师制度”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乡村规划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促进乡村振兴,我区坚持规划引领,分类推进,夯实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基础。2015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完成村庄布局规划的编制,并根据实际需要于2019年完成规划调整修编。根据该规划,为更好地引导我区村庄有序发展,对全区143 个行政村7. 1 万农户按撤并村庄和保留村庄分别进行规划,其中规划撤并2. 8 万户,规划保留4. 3 万户。规划至2035 年,全区143 个行政村中有保留农居点的行政村57个。按照市乡村规划导则要求,在充分挖掘乡村文化、风貌、自然肌理等要素基础上,2019 年已全面完成9个涉农镇的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报批。

为完善机制、加强保障,提升乡村发展动能,我区研究制定了嘉定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明确了乡村振兴工作要点,明确责任部门、工作目标,并召开区农村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落实。出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实施细则、农村综合帮扶等政策文件,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同时,加强政策创新,围绕工作推进的难点、堵点,探索制定操作办法,研究集体土地建设项目审批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事项,并实行并联审批,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落地实施赢得了时间。

二、我区乡村规划师制度相关研究情况

为更好地推进嘉定区乡村地区的规划建设工作,我局正在研究《嘉定区乡村规划师制度工作办法》。根据现阶段草案,该办法主要包括乡村规划师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乡村规划师的遴选与任命等。核心内容初步拟定如下:

1、乡村规划师可以由区规划资源局会各镇政府按照镇级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中的设计团队名录邀请并任命,也可以结合即将由我局联合相关镇组织的乡村设计竞赛中的优秀设计作品的设计师名录,建立乡村规划师储备库,后续结合具体项目进行遴选和任命。

2、乡村规划师团队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参与规划编制与项目设计工作,协助镇政府、村委会及村民参与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的策划、规划与设计;提出规划设计咨询建议,对重点乡村建设项目、风貌改造整治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结合具体项目提供规划咨询服务,做好规划宣传工作,增强群众规划意识等。

3、乡村规划师的工作要求主要针对规划编制、规划实施和规划宣传等几项重点工作。规划编制方面,乡村规划师应按要求参加指定村庄的规划编制讨论及审查工作,区、镇层面如编制村庄发展的相关规划,在编制各阶段,应告知相关乡村规划师参与讨论,听取乡村规划师意见并给予反馈。规划实施方面,乡村规划师应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示范性项目的委托设计,特别是在乡村资源挖掘保护和利用、乡村集体建设、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整治、乡村文明建设、村容村貌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优势,促进村庄的良性发展。规划宣传方面,乡村规划师可在指定村庄的公告栏向村民宣传村庄规划的相关信息,在日常活动中向村民普及有关规划编制和实施方面的基础知识,增强村民的规划意识。

三、推进乡村规划师制度的近期工作计划

按照工作计划,我局正在有序推进乡村规划师制度的研究工作,且将于近期选取本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即外冈镇周泾村、华亭镇毛桥村、马陆镇北管村内的若干基地,启动区级乡村设计竞赛,经专业及大众评选后将参考竞赛结果,建立乡村规划师储备库,计划于年内初步建立我区乡村规划师制度,并在乡村振兴示范村或美丽乡村建设中推行乡村规划师的聘任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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