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1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5-18

张敏,何一峰,金军,王勇,潘厚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嘉定区加强对闲置用地及周边绿化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对于加快处理闲置地块,规避长期闲置地块的出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 号令),对于疑似闲置土地,经开展闲置土地调查、认定闲置原因,属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可采取以下方式盘活利用:

(1)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2)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发建设。从安排临时使用之日起,临时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置换土地。对已缴清土地价款、落实项目资金,且因规划依法修改造成闲置的,可以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置换其它价值相当、用途相同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涉及出让土地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为置换土地。

2、对于未出让、未供应的土地,其中由区储备中心储备的土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已委托地块所属街镇负责。区储备中心有专人负责对储备土地的日常巡查工作。

3、对于代表提出的城市管理中,完善制度规范,提升执法艺术的建议,下阶段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加大巡查力度。进一步健全街镇“三个一”工作机制,强化职责,形成 “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巡查网络。区拆违办对整治地块的后续跟踪着重加强巡查工作,并督促街镇对拆后区块特别是闲置地块重点加强巡查,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一旦发现返潮现象,坚决依法予以处置。今年还将结合无人机航拍比对和卫星遥感技术等手段对全区违法建筑加强管控,特别是对重点区块的监控,坚决杜绝反弹回潮现象发生。

(2)加大考核问责力度。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是一个控违拆违的长效工作机制。区拆违办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及区委区政府具体部署,对各街镇的新增违建管控纳入到了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复评工作中,争创街镇管控不力取消创建资格,复评街镇如发生类似现象则予以摘牌,并且对以上情形开展追责问责。同时,完善对街镇的考核办法,充分运用巡查、跟踪、协调、督办等手段加大考核力度,促进常态长效管理。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多种媒介渠道的导向作用,加强法律法规社会宣传,总结先进经验,增强市民群众的法治观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引导市民群众自觉参与防违控违,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无违建居村(街镇)的工作格局。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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