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嘉定区委: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农民集建房和宅基地管理规划政策的相关建议”的提案已收悉,就提案中关于规划、政策和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我局会同会办单位共同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规划引领乡村地区空间发展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我区已于2019年底全面完成了乡村地区的规划编制并获得了批复,主要包括全区村庄布局规划、9个涉农镇镇级郊野单元规划和57个保留保护村村庄规划。上述各类规划紧紧围绕区总规中关于美丽嘉定的发展愿景,梳理乡村地区水林田湖风貌元素,传承嘉定乡土人文特色,致力于打造绿色生态、美丽富裕、安全通达的魅力水乡。规划中已基本明确了我区57个保留(保护)村中各类型农民集中居住布局的形式、农户户数和空间布局,为农民上楼集中居住、平移集中居住、原址保留等各类农民建房活动和宅基地管理提供了规划依据。
二、 分类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指示精神,按照“近郊城镇化、远郊田园化、城乡一体化”的总体思路,在乡村地区规划编制过程中,通过系统梳理村宅布局,重点研究保留保护村和撤并村的宅基地布局方案,坚持“城镇集中居住为主、农村集中归并为辅”的导向,分步推进30户以下自然村农民的集中居住等。根据规划,至2035年规划期末,全区撤并2.8万户农户(城市开发边界外平移归并约0.7万户、传统保留自然村户数为1.9万户),现状保留4.3万户。2019年我区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共涉及农户1218户已完成目标任务,均已按时完成节点目标。2020年的农民集中居住工作任务也正在有序开展。
三、 提升村民住房更新设计水平
为传承嘉定传统民居建筑文化,打造新时期嘉定乡村特色风貌,加强我区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更新风貌的控制,区建管委发布了《嘉定区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建筑风貌设计指引》,对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更新风貌进行了统一,力求与自然风貌、历史文化等充分融合;发布了《嘉定区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更新建筑设计方案》,设计了6种建筑风格共12套设计方案,供村民根据不同偏好和户型进行选择;同时发布了《嘉定区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更新风貌控制和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新建农民住房的管理要求。
四、 后续工作计划安排
农民集中建房和宅基地管理工作是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环节。为此,在前期已做工作的基础上,今年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局将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涉农镇,着重开展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1、按照已经批准的各镇郊野单元规划及保留保护村村庄规划,参照优化后的农村地区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流程,对农民集中建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设施落地、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乡村地区各类建设活动开展审批服务工作。
2、针对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策略。确需对现有规划进行调整的,积极商议市规划资源局开展规划调整,涉及政策支持与协调的,力争获得市级相关部门的支持。
3、会同华亭镇、外冈镇做好2020年度农民平移集中居住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多措并举推进农户签约,加快农房开工建设进程,确保在年底前完成310户农民平移集中居住的考核任务。
4、组织开展全区村庄设计竞赛工作,我区将围绕2020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即马陆镇北管村、外冈镇周泾村、华亭镇毛桥村,选取若干有代表性的基地,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乡村设计方案征集竞赛,集思广益,为乡村地区的农民建房、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生态景观环境设计等提供更为广阔的设计思路,以示范村为引领,全面促进我区乡村地区村容村貌的提升。
5、推进乡村规划师制度,以乡村设计竞赛优秀设计师或设计团队为基础建立我区乡村规划师储备库,邀请、聘用优秀的行业内知名规划设计师,在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对乡村振兴的项目落地与后续建设使用的跟踪管理提供支持服务。乡村规划师团队将参与规划编制与项目设计工作、提出规划设计咨询建议、提供驻场规划咨询服务,对指定村庄村域内乡村建设项目、风貌改造整治项目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嘉定区乡村建设出谋划策。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