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乡镇水面平衡政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嘉定区河湖概况
嘉定区现有河道2328条段1981公里,其中市管河道5条段62公里,区管河道25条段191公里,镇管河道154条段407公里,村管河道1885条段1274公里,其他河道259条段47公里,湖泊7个。河湖水面积39.27平方公里,水面率8.46%。
根据全市考核指标要求:“十三五”期间,嘉定区水面积需达39.86平方公里,水面率由8.03%增加至8.59%,2020年需增加水面积900亩;2035年水面积需达46.4平方公里,水面率达10.04%,2021年起平均每年需增加水面积552亩。为确保全市河湖水面率考核达标,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复的《上海市嘉定区河道蓝线专项规划》,将考核指标逐级分解至区、镇。
二、关于填开河道原则
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填河河道论证编制大纲》(沪水务〔2014〕1175号)规定,填开河道方案应满足区域防汛安全要求,并满足“符合规划、开填平衡、先开后填、就近补偿”的原则。其中,针对“符合规划”原则,考虑用地问题、动拆迁等因素,允许近远期分期达标整治,并未强制“规划河道一次性达标整治”。
三、关于填开比例
水面率指标纳入年度“最严格水资源利用和河长制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市水务局对水面率未达标的区停止审批填堵河道事项,对未按填堵河道批复要求完成水面积补偿的街镇停止审批填堵河道事项。
填开比例与街镇现状水面率相关,原则上不低于现状水面率与2035规划水面率的比值。填开比例每年动态调整,具体以市水务局发文为准。2019年南翔、江桥填开比例约1:1.35,其余街镇约1:1.21。市重大工程填开比例约1:1.14。
四、关于水系平衡涉及基本农田的审批要求
填堵河道审批属上海市政府审批事项(具体由市水务局实施)。主要审批流程包括:街镇或项目主体编制填河论证方案,方案通过市水务局规划处组织的技术审查后,由街镇或项目主体将审批材料报送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主要审批材料:填河论证方案、水面积补偿河道开挖工程立项批文、用地手续证明材料(区规资局出具关于开河范围基本农田核查情况说明,证明相关基本农田补划工作正在开展、镇政府出具关于办妥补划基本农田的承诺)。
为确保增加全区河湖水面率目标的实现,同时解决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水系平衡困难的问题,下阶段,将落实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关口前移。在土地储备阶段明确并落实储备地块内水面积平衡工作。
二是全区统筹。开展区级层面水系平衡研究,探索跨镇水系平衡可行性,解决部分街镇难以近期自行开填平衡的问题。
三是挖掘潜力。各街镇,特别是有用地出让计划的街镇,结合区域范围内规划建设,充分挖掘增水潜力,作为地块水面积平衡的储备水面。比如在大型绿地、公园规划建设中考虑一定的景观水面;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对村庄内水系按照规划进行整治,增加水面积。
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支持!
上海市嘉定区水务局
2020年5月11日
联系人姓名:张巍 联系电话:39178798
通讯地址:塔城东路400号 邮政编码:201800
嘉定区水务局对区第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