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陈箴委员提出的关于多方参与村庄归并促进乡村振兴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传承嘉定传统民居建筑文化,打造新时期嘉定乡村特色风貌,建设美丽乡村,加强本区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更新风貌控制,根据《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2007)市政府令第71号、(2010)市政府令第52号修正),我委发布了《嘉定区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建筑风貌设计指引》(嘉建管﹝2018﹞104号),对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更新风貌进行了统一,力求与自然风貌、历史文化等充分融合;发布了《嘉定区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更新建筑设计方案》(嘉建管﹝2018﹞105号),设计了6种建筑风格共12个设计方案,供村民根据不同偏好和户型进行选择;同时,发布了《嘉定区保留保护村村民住房更新风貌控制和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嘉建管﹝2018﹞103号),严格新建农民住房的管理要求。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