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嘉定区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安全帽安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安全帽被广大建筑工人称为“安全三宝”之一,是建筑工人保护头部,防止和减轻各种事故伤害,保证生命安全的重要个人防护用品。区建管委长期严格按照国家《安全帽国家标准(GB 2811-89)》来实施安全帽的管理。
(一)采购监督
1.安全帽的采购。企业必须购买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标志的产品,购入的产品经验收后,方准使用。
2.监管安全帽的贮存。安全帽不应贮存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处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3.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计算;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半。
4.将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号)的规定对到期的安全帽,要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以后每年抽验一次,抽验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即报废。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到期的安全帽进行监督并督促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管理监督
参照相关行业的供应商备案制度,提供统一版本质保书,建立安全物资供应体系,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建筑市场,确保建筑施工从业人员使用合格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利用网络系统,建立门禁系统和安全帽考勤系统,不戴安全帽就无法考勤。通过网络系统,定义危险区域,当工人的安全帽出现在危险区域,进行适当提醒。
(四)认真落实“总包负责制”
施工作业人员到达工地的首日由总包单位对其进行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安全帽,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发放时,要求相关人员做好记录。施工作业人员在领取时,管理人员应向领取人说明安全帽的质量情况、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
二、2019年“一线工人安全帽一砸就碎”的视频引发社会广泛评论,针对该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开展了安全帽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共出动156人次,排查企业215家次,未发现有从事安全帽生产企业;同时检查安全帽销售企业61家次,共计收缴36个质量存疑的安全帽产品。
为形成长效机制,防范销售质量不合格安全帽的违法行为回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下列措施: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销售企业不得购入并售卖来源不明、标识不全的安全帽产品。二是强化日常监管。要求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继续排查辖区内安全帽产品销售企业,检查产品情况。三是发动社会力量。通知市场管理方加强市场巡查,发现出现销售安全帽产品的情况,及时通知监管人员跟进检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从2019年9月8日起不再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将采用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届时将配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计划开展安全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抽查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依法开展后续处理。
三、区应急管理局从安全监管的角度,从以下两方面加强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一)加强劳动防护知识安全培训教育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普及劳动防护知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每年“安全生产月”通过网络、现场展板以及发放宣传手册等不同方式,向从业人员宣贯劳动防护知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通过将有关劳动防护知识纳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我区每年培训约5万名从业人员),让从业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对安全帽等劳防用品的防护性能、防护范围、使用及维护方法有正确的了解和认识,建立起正确的使用习惯和安全意识。
(二)加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对涉及使用安全帽等特种劳防用品的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使用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同时督促相关使用企业切实加强对作业现场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并形成检查台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及破损的安全帽要及时处理更换;对到报废期的安全帽,要立即进行报废处理;已损坏的,不得擅自修补使用。
再次感谢你们真知灼见的建议!
上海市嘉定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