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委:
谈亚芬代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代表认为,推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要统筹计划安排;二要以街镇(管委会)为主体实施。
对此,我委会同区农业农村委、财政局等单位在计划编制和项目审批上予以支持,一方面,保留村村庄规划较成熟的由农业农村委牵头申报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区级建设财力按照一次性投入的原则保障。同时建立区级涉农资金统筹管理机制。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村庄改造项目,按照区投资管理办法,已经调整落实属地街镇(管委会)为立项主体,便于统筹实施,提高效率,节约投资。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
联系人姓名: 吴伦 联系电话:69989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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