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
王仁子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嘉昆太区域水污染联动协作机制 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环境协调治理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生态空间共保,推动环境协同治理,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努力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的工作要求。在苏州市人民政府与嘉定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打造嘉昆太协同创新核心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也提出“不断健全环境治理协同保护机制……探索建立应急演练、协调处置、信息交流等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加快提升区域生态能级……探索建设共同生态区及浏河生态走廊。推动污染协同治理,联合打好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攻坚战役。”的合作内容。此外,在嘉昆太协同创新核心圈合作项目备忘中也已明确“共建浏河生态走廊工作机制”的专项工作,嘉定、太仓的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按照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工作。”
下一步,区发展改革委将立足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将嘉昆太区域水污染联动协作相关内容融入本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从而推动该工作的开展。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联系人姓名:陈悦 联系电话:69989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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