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17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0-04-30

建设管理委:

钱卫胜委员提出的“关于嘉定区成立‘海绵办’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海绵城市”建设有利于城市安全、节能循环,可适当改善城市雨水生态系统,对提高城市安全管理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具有较大意义。当前“海绵城市”建设原则以城市安全为重点。

二、落实建设程序。在项目审批管理阶段,我委将根据区相关要求,执行《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开展海绵设施的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

三、保障建设经费。海绵设施属于新型建筑技术,建议参照本市先前实施的绿色建筑相关政策,由建设管理部门审核交付标准和实施效果后,以奖励补助的方式予以资助,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要求。

四、明确重点领域。建议进一步扩大“海绵城市”的适用领域,侧重在房地产、制造业等企业投资项目中予以全面推广。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30

联系人姓名:宣瑜婷                        联系电话:69989698

联系地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            邮政编码:20189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