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体育局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1-12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1-04-09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唐剑清、陆永芳两位委员提出的《关于落实“放管服”优化培训市场环境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嘉定区培训市场发展,优化营商服务环境,推进培训机构理性、审慎、合法申办培训资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府规【2019】43号)、《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沪府规【2019】14号),结合嘉定区教育培训市场实际,目前我区已成立了嘉定区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区教育培训市场的监管和指导。

一、关于我区体育培训市场的基本情况

目前通过排摸得出数据,我区共有389个体育场所,截止2021年2月底经营资质含体育指导的有8家体育企业。区体育局在区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对全区体育培训市场进行行业监管。

二、相关问题的说明

依据《上海市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沪府规【2019】1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培训机构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府规【2019】43号)文件规定,企业经营内容含“体育指导”是企业在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工作中的一般事项业务,无需许可类营利性培训机构。因此体育局对体育培训机构开业前不设置任何前置条件。

三、推进举措

1、区体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经营性体育场所宣传,引导开展体育指导业务的体育企业业主尽快去市场监管局增加经营内容,规范经营。

2、全面落实体育指导机构主体责任,引导各体育企业在健全资质、安全管理、招生宣传、质量提升、诚信履约、风险保障等方面履行法定义务,强化自我管理,主动接受行业监管。

3、依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集中行使涉及培训市场的有关行政处罚事项与依据清单》(沪教委规【2021】1号)的通知,《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嘉定区培训机构非正常停业应急处置方案(试行)》(嘉教【2020】58号),遵循“属地负责、行业监管、分工配合”的原则。区体育局将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属地街镇政府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4、建立嘉定区体育指导工作群,积极开展政策宣讲、解读、以案说法等各种形式业务培训,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体育培训行业。

5、畅通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主动对接属地和相关部门,积极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体育局


                             2021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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