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张爱国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学校增设游泳池等体育设施”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游泳既是一项强身健体的运动,又是一种生存技能,游泳项目又被列入全国中考项目,历年我区一直致力于推广中小学生人人学会游泳运动。根据《关于本市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意见》(沪府办【2021】8号)文件要求:一是实现本市社区、园区、校区、商区、农村和城市公共空间等区域的健身设施数量持续增加,布局配置更加均衡合理,资源利用更加充分高效。二是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体育健身设施社会化、专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面对我区现有公共游泳场所较匮乏的情况下,区体育局全力支持学校增设游泳池等设施建设。
在建设时建议:一是学校在规划建设游泳池等设施项目时,先了解周边的设施情况,根据区域内的体育设施现状做好统筹规划,可与周边经营性泳池合作,做到资源共享,集约利用。二是学校规划建设游泳池时要按照《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GB19079.1—2013)文件标准要求。另建议建设时与教学区做好隔离,在学校条件允许情况下,学校游泳池可以向社会开放,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三是可以加强与社会机构合作,引导支持有资质的、专业的体育行业协会、社会资源等在学校游泳池建设、管理等方面共同参与,做好中小学生的游泳普及推广工作。
区体育局将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就新增学校游泳池等体育设施项目在规划选址、建设、后期开放管理等方面作进一步探讨。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体育局
2021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