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发改建﹝2021﹞6号
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区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第046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1-03-24 来源:上海嘉定 浏览次数:

区绿容局

邢曦洲代表提出的关于我区再生能源中心周边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地块补贴问题建议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嘉定区再生能源中心周边的重点生态廊道涉及外冈镇泉泾村、古塘村、中泾村、望新村等7个村,代表认为现行的公益林土地流转补贴为每亩1300元/年,比种粮收益少600元/亩,影响农民切身利益,加重了镇级资金压力。

一、支农扶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在投资上区级层面主要通过项目化的方式支持外冈镇包括所涉村居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涉及外冈镇镇域范围内区级以上(含区级)重大项目的,区财政、建设管理部门下拨周边及配套项目投资补助,如再生能源利用中心项目。另一方面,泉泾村等7个村中属于保留村的,区建设财力按照相关政策继续支持“四好农村路”、村庄道路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减轻集体经济组织压力。我委按照相关办法,合并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为一阶段审批,进一步压缩了涉农项目前期审批时间,力争项目早日开工、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二、我区对于林地的补贴是综合补贴。根据《2019-2021年嘉定区林地、湿地生态补偿实施管理办法》(嘉绿容发202027号),对各街镇及村集体承担土地流转费的生态公益林,土地流转补贴为每亩补贴1300元,养护与管理每亩补贴300元,管护设施每亩补贴200元。

三、国家支持在林业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根据《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意见》(发改振兴20201675号),林业基础设施作为以工代赈政策实施范围,建议在林地建设、保护等方面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实现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增收和生活条件改善。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   

联系人姓名:吴伦                                联系电话:69989698

联系地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         邮政编码:20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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