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发改提﹝2021﹞2号
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1-06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1-03-22

区人社局:

致公党嘉定区委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区级人才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2020年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十三五”期间,嘉定区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于2019年成功创建第二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2020年全区信用工作进一步聚焦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为社会发展提供良好信用环境特别是在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平台建设与信息归集方面持续优化区信用平台功能和服务,累计归集信用数据2000万条、双公示信息8.1万条,信用信息记录覆盖全区23.3万在运营市场主体,累计开展信用评估37.1万次。

二是信用信息应用方面推动部门在各类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信息、信用报告,2020年累计开展信用核查3373次,覆盖公务员招录拟录用人员、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员、市领军人才申报人、市人才发展资金申请人、区特殊人才引进申报、区优秀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核查等事项。

三是构建重点职业人群公共信用评估标准体系方面指导推动区司法局、卫健委和教育局开展律师、医师和教师3类重点职业人群职业信用试评估,建立完善重点职业领域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截至目前已制定完成职业信用评估标准体系并经过专家论证,归集和试评估了118名律师、135名医师及119名教师的职业信用信息。

二、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是按照市级统一部署编制2021年嘉定区信用“三清单”,推动区级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双公示”、本区特色信用信息等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

二是支持人社部门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部门监管信息为依据,结合嘉定实际建立完善人才专项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开展评价结果应用。

加大与人社部门的联系沟通,将人社部门依法依规列入惩戒名单的主体信息及时通过区信用平台共享至其它部门。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322   

 

联系人姓名:沈丹                        联系电话:69989082

联系地址:嘉定区博乐南路111号          邮政编码:20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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