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委:
许光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关于改扩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随着智能纯电动汽车的快速发展,充电桩建设相对于智能纯电动汽车行业发展存在一定滞后,现就如何协调扩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并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提出以下几点会办意见:
一、分类规划,合理配置
1、对于新建小区在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居民现实需求和长远发展,科学合理配置停车位,明确配建标准,提高小区建设交付准入标准,将扩建电动汽车停车位建设纳入小区建设规划,实现停车位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
2、对于老旧小区应因地制宜,目前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小区共有车位供给紧张,改造充电桩需全体业主表决通过,要增设改建电动汽车车位实际操作有一定难度。因此鼓励满足建设纯电动汽车充电桩硬件要求和有空间的老旧小区,发挥物业、业委会、居委三驾马车的作用, 适当腾出原有固定车位, 用于扩建安装充电基础设施,逐步规范、为智能纯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技术创新、信息共享
通过政府扶持、多方筹资、对于老旧小区暂时或者长期无法满足安装固定充电设施的问题,提倡、发展移动充电产品与服务,结合可移动、不固定占用场地的优势,配合互联网移动充电服务平台,用户通过APP、微信查询,预约和结算实现共享。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0年3月29日
联系人姓名:陈樱 联系电话:59528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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