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1-16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6-11

彭典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挖掘老城区潜力,利用小地块建设新型地下智能停车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和医院在特定时段停车难问题,我区已启动民心工程---停车难综合治理工作,成立区级工作专班,根据治理成效和经验总结,制定有关指导性政策,建立长效推进实施机制。

    一、主要做法:

    1.结合外部规划新建公共停车设施。针对停车矛盾突出的老旧小区或医院,结合周边地块开发规划新建公共停车设施,在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新增公共停车泊位或对社会开放共享支持车位数量、设计管理要求,结合新建绿地、公园、学校、民防设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同步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积极拓展利用周边各类土地空间资源,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重点推进利用既有学校操场以及民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增建公共停车设施,结合周边道路、老旧厂房、高架桥下空间、限制土地资源等建设公共(临时)停车设施。至2023年,计划完成10个停车难综合治理先行项目、开工建设660个公共停车泊位。

    2.鼓励利用周边资源开展共享。针对停车难问题突出的老旧小区和医院,指导周边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库)全天开发,鼓励有关党政机关、医院和高校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在保障内部安全和秩序前提下,将内部停车设施错时对外开放;鼓励商业、办公等建筑配建的专用停车设施办理经营备案手续,对外提供错时或临时停车服务,其中,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增建的公共停车泊位应全部对外开放;周边道路具备夜间停车条件的,由属地街镇牵头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居委会、业委会以及物业服务企业、道路停车管理单位等,按照道路停车场设置管理规定,对小区居民开放包月停放服务。

    3.挖掘老旧小区和医院内部潜力开展增建。促进老旧小区停车设施建设,旧住房拆除重建项目按照要求增建停车设施;结合“美丽家园”建设以及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内部绿化、道路及平面布局等方式,挖潜改建、扩建停车设施。促进医院停车设施建设,结合内部建筑新建、改建或扩建和空间改造,增建地下或立体停车设施。

    二、政策保障:

    1.强化停车设施规划落地。开展新一轮嘉定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制订规划实施方案和分步推进计划,建立有关停车设施建设指标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施、土地供应、项目建设等阶段逐步落地实施的工作机制。目前已完成全区停车设施普查工作,初步完成专项规划前期研究工作。

    2.促进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研究规划土地以及项目审批支持政策。在土地供应(供地计划、供地方式、供地价格等)、规划指标(配建公共停车位要求等)、机械停车设备及其他新型停车设施设备的施工验收审批流程等方面,细化研究制定支持性操作口径。研究结合公共建筑、市政设施建设停车设施的支持政策和量化目标。制定结合学校操场、公园、绿地、民防设施开发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的基本条件、技术要求和操作指南,进一步明确主要为小区和医院服务的道路停车场设置原则、流程和管理要求,制定有关量化建设目标。研究制定在小区和医院内部挖潜增建停车设施的支持政策。结合旧住房更新改造、医院建筑改扩建和空间改造、退出序列民防工程整治,制定同步改建、增建停车设施的技术导则和操作指南,因地制宜增加停车设施。积极探索停车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研究建立市场化投资建设运维机制。

    3.提升停车资源使用效率。修订完善小区停车管理规定,研究制定小区停车管理规约(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和车主停车行为,改善小区停车秩序,适度调节小区停车需求。研究确定对医院内部停车管理秩序,推进三甲医院开展停车预约管理。统筹利用经营性停车设施、道路停车场以及党政机关、医院和高校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配套停车设施等各类停车资源,重点为小区、医院提供错时停车服务。通过停车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智能、精准、便利的信息查询、撮合交易、电子支付服务。

    后续,将依托区级专班,充分发挥区和街镇党组织、政府机关作用,组织和引导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等共同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建立多方协同推进机制,落实分工职责、协调各方利益。

 

上海市嘉定区交通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

 

联系人姓名:高斌                           联系电话:59913842

联系地址:嘉定区嘉新公路226-1号           邮政编码:2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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