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民政局对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1-07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6-07

嘉民复〔2021〕12号

沈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嘉定区精神残疾人养护机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多样化养护工作

精神残疾人养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更好地解决其生活照料、社会融入等问题,区残联陆续实施机构托养、居家养护、“阳光心园”日间照料等服务。实施机构养护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入住养护机构的给予分层分类补贴,其中重残无业给予住院费用全免、低保低收入给予每月400元补贴、其他精神残疾人给予每月200元补贴。实施居家养护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精神残疾人给予每月30小时上门服务。实施社区养护服务,全区目前建立惠及精神残疾人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阳光心园”12家,本区符合条件的16-55周岁稳定期精障残疾人可根据其需求申请日间照料康复训练与服务,依托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促进精障患者社区融入等5个精神与心理项目落地,满足区域心理健康服务的需求。

自2021年起,我区在嘉定镇街道、真新街道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健康咨询、康复训练等社区干预服务,推动全社会进一步提升对老年认知障碍的认识,进一步形成关注、关怀、关爱认知障碍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良好社会环境。至“十四五”末,该工作将实现街镇全覆盖。此外,部分区正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项目,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推广到各区,为进一步完善本市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政策提供经验模式。

二、增加医疗资源供给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精神卫生体系的建设,区卫生健康委已将区精神卫生中心三期项目纳入区域卫生健康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增加区精神卫生中心床位,在嘉定新城新建区精神卫生中心门诊部,以补足我区精神卫生医疗短板。另外,多家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已开设精神卫生相关专业及心理卫生专业。在努力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精神卫生资源的同时,区卫生健康委还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精神卫生体系的建设。引进一家社会办医精神专科医院,计划开设床位200张,前期已完成专家选址查看、现场指导及图纸审核等工作,现建筑主体已建设完成,下一步拟进行装修,预计可在2022年下半年开业。随着此类医疗机构在我区的开设,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区精神卫生资源需求。

三、提升医养结合能力

区卫生健康委通过优化社区服务团队定点指导和对口帮扶等方式,促进精神康复理念和技术下沉至社区和基层,构建双向转诊和快速转介机制。同时,加快护理床位建设,我区现有护理床位2771张,“十四五”期间将新增护理床位约2287张,鼓励区精神卫生中心病房中病情稳定、符合护理院收治标准的精神残疾人,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前提下,转至社区养护。

根据市民政局部署,区民政局积极开展认知症照护床位建设,截至2020年底已设置364张,开始逐步收住患有认知症的老人。2021年还将新增65张认知症照护床位,进一步满足社会的需求,区民政局将积极配合区卫健委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纵深发展。

四、促进规划配置

根据《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版)》(沪府办〔2016〕90号),涉及精神卫生中心和精神残疾人养护机构的医疗卫生、养老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共分为市级、区级、社区级三个等级,其中,市级设施主要落实上位规划;区级精神卫生中心每个行政区设一所,涉及残障人等救助管理的福利设施根据需求设置;社区级医疗卫生、养老福利设施主要依据区域千人指标进行配置。目前,上述类型设施主要依据技术准则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对于委员所提出的建议,后续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若确需进一步完善精神残疾人养护机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研究工作。此外,现状嘉定区精神卫生中心位于外冈镇望新社区,但目前其所在社区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后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若确需重新选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在与相关部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开展选址的可行性研究;若确需对该项目进行原地改扩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会同外冈镇开展其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     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联系人姓名:许婉贞                    联系电话:5951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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