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全面实施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努力践行“人民城市”的重要理念,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我市“美丽家园”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以示范村创建为引领,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整体建设水平,为我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及其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全覆盖和构建“百花齐放、各美其美”乡村振兴新局面奠定基础。
一、以村庄改造项目建设为基础,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建设水平
2006年至今,我区共对9个镇、88个村、4.58万户农户实施了村庄改造,累计使用资金约12.76亿元。实施的项目包括村内道路硬化维修、桥梁改造,拆除违建,废旧房整修,房前屋后及公共场地环境整治,河道疏浚及岸坡整修,村庄绿化植树,新(改)建公共厕所,垃圾箱房改建,治安监控及路灯安装,室内户活动场所(地)整修,线路整理等,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及村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均有较大的提升。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乡村,聚焦生活垃圾处理、乱堆放、“小三园”建设、乱搭乱建、农村厕所、污水处理、农村道路建设等重点问题,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实现全区143个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全覆盖。在此基础上,还制定了《嘉定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从今年起,针对全区143个行政村,以村容村貌提升、生态环境修复、美丽田园营造、农村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长效管理落实为主攻方向,持续推进乡村人居环境优化,确保到2022年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取得重大进展,农村基础设施配置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基本形成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您提及的有关污水纳管、改造自来水管,完善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议,在优化工程方案中就有指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因地制宜推广污水处理新技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嘉定工业区为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正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工作。截止2020年底,已完成白墙村、草庵村、灯塔村、黎明村、娄东村、娄塘村、陆渡村、三里村、旺泾村、雨化村、赵厅村等11个保留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对村庄的道路、绿化景观、污水管网、自来水管、公共卫生及垃圾处理、宅前屋后环境整治、村沟宅河疏浚、村内健身活动场地等方面进行提升改造。
二、以示范村创建工作为引领,开展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全覆盖
根据我市“美丽家园”工程建设计划,我区按照“先规划再实施,先地下再地上”的建设原则,坚持项目化运作、目标化考核,实施挂图作战、销项管理,安亭镇向阳村、华亭镇联一村成功创建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嘉定工业区草庵村、徐行镇伏虎村等11个村先后成功获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同时,为全面实施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制订了《关于嘉定区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期末全区所有行政村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全覆盖,并秉持同步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对规划保留保护村,到2022年底,完成10个以上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和2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创建;到2025年底,按照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标准创建全覆盖。对规划非保留保护村,在满足村民基本需求的同时,结合实际,稳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根据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全覆盖要求,嘉定工业区规划保留保护村均要达到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中,娄东村、草庵村、灯塔村、三里村完成并交付使用;陆渡村预计2021年完成;赵厅村、雨化村拟于2022年初完成,其余保留保护村将于2021年起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优化中逐步实施完善。同时,根据嘉发改审(2017)86号文关于嘉定工业区农村供水管网改造维修工程(娄东村、灯塔村、三里村)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概算)的批复,由嘉定区水务局负责实施,累计完成敷设67489米自来水管道,其余涉保留村范围,将于2021年起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优化中逐步实施完善。
三、以重点配套建设项目为指导,保障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全覆盖
根据《嘉定区乡村振兴创建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及《关于本区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委正会同区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嘉定区乡村振兴重点配套建设项目的指导意见》及相关实施细则,在积极争取上级相关财政资金扶持的同时,重点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置、人居环境优化、村容风貌提升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同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还将研究制定143个村的环境提升项目相关政策,助力57个保留保护村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及乡村振兴示范村,确保86个规划不保留村的农村人居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生态宜居”转变。
您提及由一个部门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规划实施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建设的项目建议,在我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中,为避免出现“九龙治水”的问题,《嘉定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嘉府规〔2018〕7号)中已有明确:按照谁运营维护、谁承担法人职责的原则分别确定区镇作为项目法人主体。且在2021年新修订的《嘉定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嘉府发〔2021〕7号)中也进一步明确了,按照“谁运营维护、谁承担投资建设职责”的原则分别确定区镇项目(法人)单位。嘉定工业区在美丽乡村和乡村振兴建设过程中,明确由农村工作办公室全面负责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开展,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具体分工情况如下:纪工委,负责项目监督监管职责;规划科,负责项目规划、方案报批;工程科,负责项目招标;市政科,负责项目施工管理;审计部,负责项目造价控制及审计工作;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审核和拨付;水务所,负责河道疏浚、污水管网、供水管道建设;项目相关村,负责项目协调、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建立健全机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联席会商、协调服务机制,做到提前介入、及时指导,有效提高效率、避免重复作业,并确保村民交通出行、生活便利。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