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祝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民动迁后迁户籍的历史遗留情况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会同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联民花园中心村现有户口情况
联民花园中心村于2001-2004年安置约150户动迁村民户,当时未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为解决这些异地搬迁农户的户籍迁移问题,2011年我区研究制定本区“空挂户口”工作规范。根据该工作规范,共有116户407人通过“空挂户口”整户迁移将户口迁入联民花园中心村。
二、目前政策情况
1、户口政策。按照最新户口政策,公安机关受理群众户口迁移事项时,根据《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需当事人符合第九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可立户、市内户口迁移)。
2、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情况。目前市级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及其上房屋的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后续将在全市统一开展确权登记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区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农村宅基地及其上房屋确权登记工作,届时符合条件的村民户可以申请登记发证,并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按规定申报户口立户、迁移。
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 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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