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第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6号代表建议的再次答复
发布日期:2021-10-15

樊友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农村建房问题的代表建议收悉,在上次答复时列为“留作参考”。经进一步跟踪办理,现将办理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村庄规划方面

2019年,由区规划资源局牵头各街镇完成了全区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确定了57个规划保留保护村。

二、农民建房政策

2020年,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研究制定了《嘉定区关于规范保留保护村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文件明确了区、镇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确定了保留保护村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的条件、程序、建房过程管理的要求以及长效管理的有关要求,为我区农村村民进行宅基地审批建房提供了依据和指导。徐行、华亭、马陆、嘉定工业区等镇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便于农村村民按流程申请建房。到2021年6月,全区各镇已审批的农村村民建房有471户。

三、采取多种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针对多子女家庭、无房户等农村住房困难户,指导各镇按照市政府16号令的精神,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居住权。鼓励村民向城镇集中居住,可通过相对集中居住、组团式更新、宅基地置换或动迁安置等方式进行实施。在保障村民利益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房屋补偿、货币补偿等多元方式相结合的补偿机制,提供多样的可供村民选择的路径。


上海市嘉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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